黑暗正义
讨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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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爱情] 何必爱的太伤心
爱,应该是件很开心的事。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那些爱的轰轰烈烈、欲生欲死的感情不尽真切。爱的那样痛苦的感情何必继续下去? 幸福,的确需要争取,但不见得要打破头,更不需要彼此折磨到心力交瘁。 要不然都已经万念俱灰了,还有多少爱情可谈? 我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爱情」,但是如果有一个男人要我为他去死、为他痛苦、为他无止境地守候、无目标地等待,那我会说‥谢谢,再联络。
爱到深处无怨尤?对不起,那已是五○年代的爱情观了。现在还要爱到无论怎么痛苦、怎么难受也要捱下去?算了吧。一个人也可以很好过,何必苦苦守候看不到快幸福的日子?尤其不要说为了孩子、为了什么什么的。拖着孩子陪你受苦怎么样也算不上负责任,真正负责的做法该是给自己一个健全的生活,也给自己所爱的人一个没有缺憾的人生才对。
下一个男人或女人都不见得会更好,真正会更好的是自己﹔也只有自己更好,未来的生活才有可能更好。你怎么可以期待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得到别人的爱情? 最恨看到一些女子(或男子)明明被爱人折磨的很痛苦、很不堪,却死也不肯跳脱出那该死的牢龙!这样自虐的家伙怎么会快乐呢?
隐约记得一位知名女作家写道:在一个不爱你的人面前,你只是一个小兵、一个奴隶和一只蚂蚁。他还说:如果对方明明不爱你,而你却还是苦苦挨上去受罪,那你就是下贱。 这话说的很一针见血,但却的的确确没有说错。 也许你要说:真正的爱情一定要禁的起考验,真正的爱情一定要能通过一切困难危厄。 嗯,我很同意。但是,前提是要两个人很相爱,两个人在一起很快乐,而不是一方受苦,或是要求对方为你受苦。
真要钻牛角尖的话,这段话可以解释的很广泛、很扭曲、很诡异、很复杂。但我真正想说的只是---相爱才会快乐,爱情不该是那么痛苦沮丧的事。 如果你的爱人折磨你,要你苦苦守候没有明天的爱情,那就---踢掉他。 如果你的爱人不珍惜你,对你恶言箱像、拳脚交加,那你不但要踢掉他,还要去告他,免得其他无辜的倒楣鬼重蹈覆辙。
如果你的爱人不肯改过,不肯戒掉会毁掉明天的恶习,那还是要---踢掉他。 因为你赔上的不只是爱情,还是后半生的幸福。拜托你睁开你的眼睛,那种家伙像海浪一样,他会掏空你的一切,你以为他真的会感激你吗?哈! 你要爱自已,你不可以沉沦在不安全的感情漩涡里晕头转向。 你要爱的很幸福、很开心,就算吃苦也要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而那绝不是一个看不到明天的明天),就算劳累也要能带着微笑入睡。 了解吗?爱一个人,是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想起他便能幸福的微笑,这才是爱的很开心。
爱 很多人说:爱一个人,是一种感觉 这个感觉我将他归类为偏见
可以说成:爱一个人,就是对他有所偏见,因为是偏见,就是毫无理由的,不分青红皂白的。
也就是说,当你的男朋友(女朋友)能具体的说出他为什么爱你的时候,那么就应该分手了
有原因的爱情,是不会开出灿烂的花朵的
偏见是不容易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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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不算一种想法,想法是可以改变的,而且很容易改变的,只要一个说客来说服你,往往都可以改变对某件事,物的看法
如果我们可以随心所欲的将自己对某人的想法改变,那太幸福了。当你不爱我时,我就可以将我爱你的想法丢掉。
当你让我痛苦时,我可以将你从记忆里遗忘。 当你离开我,我也立刻把对你的思念丢弃。 这样的话,你永远没办法伤害我。
当苦恋一个人的时候,你以为我不希望那只是一个想法吗?你以为我不想把对他的爱从心里拿走吗?拿得走的,就不是爱。
爱就是因为拿不走,所以才会受苦。 因为不容易改变,所以才叫偏见
遇上一个人,只需一分钟 喜欢一个人,只需一刻钟 爱上一个人,只需一小时 但........要忘却一个爱过的人,却要一生....
[ 此文章被黑暗正义在2005-05-05 13:5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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