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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 婚前拜托吃禁果
一天看报纸,娱乐版新闻有一条曰某主播与某公子传出恋情。

男未婚女未嫁,社交来往乃属人之常情,不知道有何新闻价值,可是真正引起我注意力的,是主播的妈妈发表声明说女儿乖巧清白,「绝对不会在婚前偷吃禁果」。

嗟,父母亲有时候真是天真的可怜,20老几长得又甜美可人,当然交过男朋友啦,处女膜又不是传家宝,不在婚前吃禁果,难道等到学业完毕事业有成结婚成家更年期以后才来尝试吗?不如在额头上大字金漆凿曰:「金牌老处女」好了。

然后想想,忍不住要摇头,21世纪了,还有人在倡导丈夫的初夜权,观念未免也太陈腐。

性也许不是一切,却是感情中威力至强大的一个环结,事实上我觉得一段关系里,如果床第之间没问题,其他地方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反之,如果在卧室里头不能互相配合协调,卧室之外一定处处皆毛病,或者有些人喜欢纯精神的恋爱生活,可以不受影响,那敢情好,祝他幸福,也祝他另一半跟他想法相同,敝人粗俗,清心寡欲古佛青灯我是不干的。比例上来说,拥有愉快和谐性生活的人比较少产生外遇的需要,而感情出现磨擦,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也是性生活,阁下的闺房之事很可以当做感情变化的指标,说得更加清楚些,性爱是两性关系里的润滑剂,很多小争端不愉快都可以在一场双方均满意的鱼水之欢后消弭于无形,古有明训,「床头吵架床尾和」,这句话可不是我发明的。

我真是不明白有些老观念是怎么沿用至如今的,传统不一定是好事,像古代人的婚姻,比起21世纪我们去酒吧泡陌生男人,其冒险的程度恐怕只有更大。旧时代的婚姻不由自己做主,父母亲家族尊长凭媒妁之言安排,盲婚哑嫁,婚姻幸福与否,真正全凭运气,最狠的是,第一次见到终身伴侣,盖头一掀,不论对方美丑妍媸,麻脸暴牙歪嘴斜眼或是唇红齿白面如冠玉,马上就得肉帛相见,试想像在一个甫见面3分钟的异性面前宽衣解带赤身露体,在医生面前脱衣检查是为了健康/医学/专业的理由,都已经有少许尴尬,更何况还要立刻携手入罗帷上牙床,不是习惯搞一夜情的朋友,还真有点技术上的困难。

想真了这跟现代人的感情态度其实出发点相同,都是「先睡了再说」,不同的是,现代的你起码有自己挑选的机会,万一跟一个陌生男人上宾馆,裤子一脱,发现这家伙有什么不可弥补的缺憾,屎,但是3小时拍拍屁股走人后,可以祝福彼此有美好人生,珍重不再见,从此不联络,至多这个夜晚报废,或者以后不能再去同一个酒吧以免白板对煞,对你的人生杀伤力不会太大,当然,你假使误选连续杀人犯来共渡良宵那又另当别论,不过泰德邦迪毕竟不是每个街角都遇得到的。

可是要是真的结了婚才发现对方在床上有什么问题,那才真的是一衰到底,古代男人幸福得多,不喜欢老婆可以纳妾,可以捧戏子昵名花,可以收女弟子红袖添香,妻子在床上不能使他满意吗?没问题,出路多箩箩。女人就倒楣了,一没有嫌弃丈夫的权利,二没有自行提出离婚的自由,偷吃还可能被浸猪笼,逃家真的有找不到工作饿死的可能性,婚姻不幸福简直死路一条。

现代的女人至少得搞清楚两件事,女人跟男人一样有责任经济独立自主,自己打理好自己的事业/生活/感情,也一样有变心的权利,卧室里外,不满意对方的表现,叫他滚蛋好了,诚然感情需要经营,不是遇到路上的坑洞稍微不顺遂就弃车换人,也不是说伴侣偶尔「头痛」或是未能表演威而刚的魄力就得另起炉灶,可是碰到不合适的对象当然拔腿便走,人生那么短,而且说不定只能活一次,已经证明问题大于自己可以解决,还杵在那里死撑,浪费一辈子来表演贤良叔德,苦水往肚子里吞,不不不不不。

主播的妈妈很明显是觉得,女儿得等到结婚后有社会法律习俗等等因素保障性关系合法才可以吃禁果,可是伯母自己应该最清楚,一纸婚书并不能保障终身幸福或是伴侣忠诚,而且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实在不宜苛求他人。据报纸说,该甜美可人女主播是婚外情的产物,也就是说,不让女儿吃禁果的妈妈自己也吃啦,也许就是因为如此才觉得禁果不好吃,希望爱女不会重蹈覆辙,其情可悯,可是其志不可嘉。

有没有搞错,新工作有试用期,让雇主跟员工都有机会试试看能否符合对方的期许与标准。超级市场促销新产品鼓励试吃,免得顾客买回家一吃之下狂呸大怒跳脚,回来砸店。化妆品保养品香水大量提供样本试擦试闻,许多商品试用过后不满意尚可退货,在这个消费性的时代,任何人事物都需要一段时间的试验、甚至于相处才能知道究竟合不合适自己,结婚前不先吃禁果,等于听汽车业务员一面之词的广告不试开就买车,结果百分之九十五非砸锅不可。

为了减少「退货」的机会,为了降低离婚率,为了不要后悔遗憾,为了自己的人生快乐幸福,拜托,请大家婚前都先吃一下禁果好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03 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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