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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心情] 熱情-因為你懂得放手
一次跟一個朋友到KTV唱歌,就我們兩個女人,邊唱邊笑,阿花到了極點,反正沒人看,唱歌的時候,準High的。 後來玩的不盡興,再殺下一家。
我這個朋友只有在心情低落的時候,會找我這樣瘋一下,我們是好朋友,所以我總會全程奉陪。
那天我挺累的,可是我知道她的心事還沒說出來,所以我們就到一間餐廳喝一杯調酒。
就像平時一樣,她開始述說學生時期的戀人,那些回憶和美好,我是半點感覺不到。因為已經聽了很多年了,也麻木了。
可是那一天、那一晚,聽著她一一詳述過往種種,我突然覺得很幸運、也很感傷。一個會對別人說自己小時候的人,他對那個人是沒有秘密的。看著一個朋友對我什麼都講,我覺得這份情感很難得。然而我難過的,是一個人為什麼總是放不掉過去?不管它有多美。我才意會到自己對過去沒有這麼深的惦戀。
當朋友說她很重感情,那一段段的回憶都還溫暖在她心理。因為她這一句,我更想哭,我想若一個人對此刻滿意,怎會死抓著過去的溫存?我問:「妳怎麼都記得那麼多?」她愣住了,半晌才說:「是啊,我都記得。」我說:「我都不記得,我不記得我愛過誰。我只愛我現在的。我沒有遺憾。」
朋友是感性的、心思靈巧的,多年的交情使她對我有深度的信任,她知道我真的在聽,不是攻擊。她沉默,我說:「妳或許以為我狠心,其實我很熱情。一個人之所以遺憾,是因為沒有全心投入。要放手,生命才熱得起來。不然就只能是溫溫的。」只有朋友,才能交談。這是莊子說的。她懂了,回答我:「對啊,我就是學不會放手。」
那天,我們的交談很圓滿。
留戀,不是愛情。愛,就是現在。留戀,是悔恨的表弟,同一種的。
我以為,一個人只要在自己心靈的座標裡最對的位置上,他就能發光,他沒有辦法不吸引任何人,因為他走向他自己生命的結晶。奧修說,一個非常結晶的人是非常稀有的,像尼采、尼金思基、勞倫斯------我在一次閱讀奧修的演講實錄時,流淚了。------奧修說:「你們知道為什麼我每次結束演講的時候,都會對你們深深的一鞠躬嗎?因為你們都是佛,一個未成佛的種子佛。你們內心的尊貴與獨特,是無與倫比的。我為你們的尊貴致敬。」
一個成道的大師,在肉身要結束時,因為眾人祈禱的力量,因而神奇地留在世間多年,在他終生的教導裡,他一再一再地宣示門徒們:你要敬愛你自己,因為你是尊貴的。---當你要向外祈求別人對你的尊敬,你就是一個乞丐,你將不再是自己的主人。----
請讓我服務你,我要把我在生活中找到關於生命座標的靈感,送給你。我無意間把博恩崔西問的兩個提問放在我的日記裡,那是八十九年八月的事:如果你的生命只剩下六個月,你會做什麼事呢?如果你中了樂透,有了一百萬美金的現金,你又會做些什麼事呢?
我將它們串成一個座標,於是我找到了我最想做的事、最想成為的人。我同樣希望你也試試看,你將從此走入你一生的探險之旅。我因此在去年年底發表了我的第一本書,我成功了嗎?我不知道,至少我領略了自身更莊嚴華美的那一部份,它似乎是無關成功與失敗,它只是我忠於我生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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