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南投縣一名呂姓設計師,今(109)年9月底在facebook專門交流演唱會票券的社團中徵求音樂節的票券,不久就收到一名網友私訊,表示手上有票可以轉讓,並且建議呂民採用郵局「i郵箱」的方式取貨付款,經過一番討論,呂民同意以每張新臺幣2,000元的價格向該名網友購買票券3張。呂民因從未使用過i郵箱,不清楚使用方式,該名網友便以指導呂民使用i郵箱為由,聲稱申請寄件需要收件人的手機號碼、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後4碼以及郵局的帳號,呂民於是不疑有他,將上述資料全數報予該名網友。
呂民的手機首先接到詐騙集團假冒郵局所傳簡訊,以「後支付i郵箱回覆專屬門號」為名,通知呂民將收到的「簡訊驗證碼」、「下載驗證碼」、「取件密碼」等資料,直接回傳給此專屬門號,接著呂民手機陸續收到由正牌郵局所傳申請金融卡「雲支付」的「簡訊驗證碼」、「下載驗證碼」,便依照前封簡訊內容指示,將收到的驗證碼一一回傳給所謂的專屬門號,事實上卻是將這些號碼傳給假冒郵局的詐騙集團。
翌日,呂民手機又再度接獲該專屬門號所傳簡訊,表示呂民的郵局帳戶尚未開通轉帳功能,需變更支付方式,呂民便改以信用卡支付,並遵循簡訊指示,回傳信用卡卡號、到期日、安全碼等資料,甚至連信用卡正反面都直接拍照回傳。詐騙集團取得呂民的信用卡資料後,再搖身一變化身信用卡發卡銀行,寄發簡訊通知呂民將進行刷卡測試,呂民便依照指示,將所收到由正牌銀行發送的交易驗證碼直接回傳,一直到反覆回傳了7筆驗證碼,不斷收到正牌銀行發送的交易成功簡訊,才驚覺事態有異,發現遭詐。
本案例中詐騙集團以申請i郵箱寄件為由,取得被害民眾的帳戶等個人資料,事實上卻是將被害民眾的個人資料用於申辦行動支付,形同直接取得被害人帳戶的使用權,再假藉變更支付方式,取得被害人的信用卡資料進行盜刷。過程中詐騙集團假冒郵局、銀行傳送簡訊,其以假亂真的程度,使被害人在毫無戒心的情況下將個人資料全部交出,手段可謂非常狡猾,被害人不但郵局帳戶被詐騙集團以雲支付提領1萬餘元,信用卡也遭盜刷2萬7千餘元,總共損失超過4萬元。
全球最大的網路購物節(雙11)即將來臨,刑事警察局提醒民眾如欲透過網路、網購社團等管道購買各類物品,切勿選擇自己不熟悉的交易模式,更切勿聽從網友指示而輕易提供個人手機號碼、帳號等資料,以防遭詐騙集團盜用盜刷;如交易過程中接獲貌似郵局、銀行之通知簡訊,請直接向郵局、銀行再次確認簡訊真實性,並妥善保管交易過程中所收到的各式驗證碼,不可直接告知他人,倘若還有任何疑問,都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凡事多留一份心,謹慎守護荷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