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唯识”源自佛教唯识学。基本含义为:对于个人来说,所有的一切都取决于“识”的水平,人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感知外部信息,通过意识加工感知得到的信息,经过进一步的思考和其自身境界认识水平,认识水平最终决定了我们的一切。
通过这个原理,我们不难发现,提高自我获得幸福可以通过三个层面能力的提高来达到:
1. 感觉能力的提高。现代化的各种手段都是我们感知能力的延伸,电视电脑是眼的延伸,手机电话是耳的延伸,餐馆是舌的延伸……
2. 知觉能力的提高。我们通过生活经验的积累,提高了意识能力,职业培训就是有经验的培训师通过特定的课程来提高职业能力。
3. 思考能力和境界的提升。这是现代精英通识教育的任务,教会一个人如何从更高层面理解问题和认识世界。
(二)什么是万法唯识
「万法唯识」是唯识学的根本教理。即是说一切境都是由八个识所显现。一切有情从无始以来各自具有八个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那耶识)。平时我们说用眼睛看东西,除了是利用眼睛这个器官(眼根)外,还利用了精神活动(眼识)去了别所看到的色境。眼耳鼻舌身识是属于向外攀缘的精神活动;此外还有第六意识是与前五识一起去攀缘外面的色声香味触,收到讯息后再作分析及整理。
另外还有两个很细微的识,那就是第七识及第八识。因为他们的活动太过细微而不为我们所能认识,只有圣者才能觉察到。宇宙的万有,不外乎是由此八种识所变现的。就第八识(阿那耶识)而言,它是能变现宇宙万有的根源,这包括了精神及物质现象,全部都是从此识内所含藏的种子功能势力所开发起的。换句话说,每一众生(有情识个体)都各自有自己的宇宙,而这个宇宙的根源,就是众生各自的第八识。
问:何谓法?法有多少种?
法,【成唯识论】说,所谓法者,有轨范与任持的意思。轨范者,谓可令他生解。即是说每一事物存在于时空中,都有其令他人明白了解的轨范。比如我说念珠,他人的脑海中便会现出念珠的轨范;其它事物亦如是。任持者,谓能任持其自相而不失。即是说台有台自己的相貌,屋有屋自己的相貌,不会忽然变成别的东西。所以,凡具有这两种意义者——轨与持,不论它是有形的物质还是无形的概念,都可称之为「法」。
法是包罗万象的,是一切事物的通名。如物质现象称为色法,精神现象则称为心法。
唯识强调「心外无境」或「万法唯识」,这个法并不是单一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千差万殊的。色法与心法都是「有为法」,宇宙的真如本体是「无为法」。因此,一切法者「有为法与无为法」可说是宇宙万有的总称。
问:法义既明,法究竟可分几类?
法,虽千差万殊,细分之可有百法,归纳起来不出五大类,称为五位百法。
五类法者:
(1)心王法 ─ 指八个识,是识的自相。何以称王呢?因为这八个识是主体 ─ 眼、耳、鼻、舌、身识、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那耶识。这八个心王是生命主体的精神活动,故名为心王。
(2)心所法 ─ 指五十一心所,是心王所有的心理作用,与识相应而起的。部派佛教说有四十六种心所,大乘唯识说有五十一种心理活动。这五十一心所是不会独立生起活动的,必与心王相应而起的;又心所是隶属于心王;又心所恒依心王而起作用,所以名为心王所有之法。
(3)色法 ─ 指色声香味触五种客观现象境界,是识所攀缘或认识的对象。
(4)不相应行法 ─ 指既非属心法亦非属色法者有二十四种,皆不与心色法相应。惟是识的分位。例如无常,生,老等。此二十四法是五蕴中之行蕴所摄。
(5)无为法 ─ 指一切法之本体,或称为真如、空慧、般若等,是识的实性。识是作用,体是无为,因此亦属于法的范畴。 以上五类法概括了宇宙万有,而此五法皆非离识而存在有,所以说万法唯识。
问:八个心王,各各的行相是如何呢?
变似外境的识,数目有八个:
(1)眼识 ─ 眼根(神经系统)对色境时,生起眼识的了别作用。眼识依止眼根向外认识青、黄、赤、白等显色;长、短、方、圆等形色。
(2)耳识 ─ 耳根对声境时,生起耳识的了别作用。耳识依止耳根向外认识各种声音。
(3)鼻识 ─ 鼻根对香境时,生起鼻识的了别作用。鼻识依止鼻根向外认识香臭等气味。
(4)舌识 ─ 舌根对味境时,生起舌识的了别作用。舌识依止舌根向外认识甘、苦、辛、酸等味。
(5)身识 ─ 身根对触境时,生起身识的了别作用。身识依止身根向外认识坚、湿、暖、动、滑、涩、轻、冷、饥、渴等触。
以上五种识,惟了别现前、显现、现在的事物,称为现量境。这五识亦只能了解外界的现象,不能了别内界的心理作用。就它的行相活动来说,前五识是不恒亦不审。不恒,是因为当眼耳鼻舌身识起认识活动时,是剎那剎那地生灭的,不是无间断的延伸。所以,在五无心位(熟睡、闷绝、无想定、无想天、灭尽定)的状态下是不起作用的。不审,是前五识认识现象时,只能直觉的把捉它而不能比知推度,这种认识过程名为自性分别。
(6)意识 ─ 此识是以第七识为其所依止根,所以名为意识。它是普遍地向过去、现在、未来,内、外一切事物思惟了别的识。又,此识可细分为五俱意识与不俱意识二种。就它的行相活动来说,第六意识是审而不恒。不恒如前所说。审者是指它比知推度,这种认识过程名为共相分别。
(7)末那识 ─ 末那,意也、思量也。第七识末那识是以第八识为其所依止根,而且又以第八识为其所缘虑的对象。第七识从无始以来是与第八识俱起并生的。就它的行相活动来说,第七识是亦审亦恒,即于一切处、一切时,恒审思量第八识的能缘作用是「我」、是「我所有」,故名为意。
( 8)阿赖耶识 ─ 是一切物质现象及精神现象的根本;是摄持所有色法及心法种子的根本识。阿那耶识旧译为「无没」或「无灭」,即无间断的意思。玄奘法师新译为「藏」。在五无心位之状态下,前六识是不起作用的。而第八识却是从无始以来直到未来际,都是以一类相续无有间断的状态存在,其作用是摄持一切色法及心法种子令其不丧失,故名藏识。就它的行相活动来说,第八识是恒而不审,唯一类相续而不比知推度。在凡夫位这执持识称为阿那耶识,至福慧圆满成佛时,改称为无垢识。
所谓藏者意义有三:能藏,所藏,我爱执藏。
能藏者,是阿赖耶识有摄持一切色法与心法种子的功能(是一切事物所由生之原因),含藏于自体中,故名能藏。
所藏者,是一切心法及色法将其种子熏附于所依处(第八识),故名所藏。
我爱执藏者,第八识恒常被第七末那识爱肴执着为自我,故名为我爱执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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