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213 個閱讀者
 
<< 上頁  3   4   5   6   7   8   9  下頁 >>(共 9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3: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但是 是否也可解釋成 甲想砍的是那個不存在的乙


呵呵....雖然我出題不是這樣想的,但是大大要這樣解釋我也只能尊重啦表情

畢竟題目出得不太好表情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22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kieiu0724 於 2009-11-13 13:11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仔細看題意   如果要解釋成誤認也可以
但是 是否也可解釋成 甲想砍的是那個不存在的乙
但乙根本不存在 所以只砍到旁邊的稻草人呢

呵呵   多看幾遍題目 或許會有更深的體悟唷


只是看空氣變成看到草人.在沒有誤認之下根本就是不能犯
"稻草人一題".我只看行為人主觀上想做什麼.與客觀上的表
現得怎樣而成立什麼構成要件.就這麼簡單....
主觀上:有知有欲.要為之侵害生命法益之行為
客觀上:有主體.行為.課體錯誤.因果不生
此時客上觀不及主觀上的故意.不就是未遂嗎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26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討論實際的考題,好了!98律4,為了省時間,只要找爭點即可.

以上,請各位大大一起找!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2 回到頂端 [5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3:28 |
kieiu072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討論下來 收穫頗多
有人知道我想要表達的意思   你們的了解 就是我回這麼多篇文的回報
有人或許不清楚我想表達的意思 那也沒關係   多元的思考更能引發腦力的激盪喔

至於98律師刑法第四題
我真的很難想像 律師會出這麼簡單的題目
爭點就只有一個 何為猥褻行為
猥褻這名詞很難有一個正確決對的定義
因此公說公有理
只要邏輯推理ok
心胸寬大的典委們是不會吝嗇給分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4:31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就如此簡單嗎?8%如何分出高下?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7:08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只看到一個爭點,會有幾分?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7:09 |
kieiu072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13 17:0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只看到一個爭點,會有幾分?



你老兄的慧眼當然只會看到一個爭點

甲乙丙丁的行為是否為猥褻行為
這不就又分出四個子爭點了

至於老闆是正犯或是共犯
這不是考到爛的題目了嗎
如果這也是爭點那就算他一個吧


至於會得幾分這問題可能無解
而且這個問題對你而言 或許還不是那麼重要
先把你的觀念跟答題架構搞定再來思考這個問題也還不遲
而且 似乎大部分的人都不會把刑法當成是攻擊的科目
因為刑法的不確定性太高了
所以也就不太有辦法區別優劣
如果大大你自己覺得你天賦異稟(至少我是看不太出來你如何的天賦異稟)
那你盡可以把時間投入在刑法
因為那是你的考試也是你的人生
但是投資報酬率自己要好好斟酌一下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8:08 |
Dragon-Q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恩~~這題還沒結束喔..呵呵 表情
98律師四.我找到釋字145.95-22決議.
我覺得重點在"公然".還有不一樣的散佈方法在於正犯
間有無預見(因為沒套招).無聊一點釋字407.617拿出
來....大致就這樣吧 表情

-------->以上僅為個人之見解 表情


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9:03 |
kieiu0724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刑法解題有很多種解法
每個人看的點也都不太一樣
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一下公職王裡的歷屆試題
關於這題的解答
他的解法簡單明了
頗值得推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19:33 |
春之柏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57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0724找到
1何為猥褻行為?..生出四個小爭點(四個人涵攝到一個TB定義上的大小爭點)
2正犯,共犯..傳統爭點
2個爭點.

公職王,在那?要不要會員?
能否摘述其解法?

Q大補了一個公然(釋145),及釋407和617,何為猥褻行為?(算2個爭點)
請大家再找一找?謝謝!


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13 22:41 |

<< 上頁  3   4   5   6   7   8   9  下頁 >>(共 9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21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