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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456
级别:
小有名气
x12
x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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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废死刑,因为枪决只有一下下,太便宜那些重刑犯了,
所以要引进鞭刑,依刑度换算,死刑至少也要24鞭,
关于鞭刑处罚,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规定,鞭刑的对象仅限于五十岁以下的男性;成年犯可处罚至多不能超过24鞭;青少年犯(七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则最多以10鞭为限;新加坡对于儿童,都可施以鞭刑。此外,对于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更小。
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也强调杀鸡儆猴的功效,在执行时,虽然没有采行公开行刑的方式,但每次执行时以三鞭为限,待伤势复元后──至少三个月,才继续执行。
よろしくぅ(^o^)/ ヽ(^▽^)人(^▽^)人(^▽^)人(^▽^)ノ仲间
ありがと~♪~♪ d(⌒o⌒)b♪~♪やった~ ヽ(´▽`)/へへっ♪
マタネッ(^ー^)ノ~~♪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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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
From:APNIC |
Posted:
2007-12-13 22:41 |
anika52002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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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赞成!
法院并不轻易判一个人死刑,会下这个判决就代表了其行为令人深恶痛绝,若轻易将死刑癈除,对国家安定性来说不见得是件好事!而且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是多么的不公平!
虽然人权团体一直在强调「人权人权!」但他们是否有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来看待人权呢?
想想看,倘若,今天事件发生在这些人权团体身上,他们是否能如今日般轻率地高喊「癈除死刑!尊重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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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12-19 02:47 |
chin626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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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赞成~
同意[37F]大大的看法
选举到了又一堆绿色政治操弄
弄一堆假释、特赦
放了又抓,重点是抓之前他又犯了强奸、杀人之类的
特赦的吸毒驾车恍惚把路边一口子全撞死。。。
伤害的又是一堆人N个家庭
放了又搞一堆特别勤务
再让警察来抓
抓不到再骂
死刑要废的话~赞成多加鞭刑
还有去势之类的
虽然无期徒刑是人民纳税
养那些人让他关一辈子
不过我觉得让他们一辈子没自由
比有人拿去送给国外好
平淡
不知道
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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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7-12-27 23:07 |
thank513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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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不赞同
还要花纳税人的钱给他们盖旅馆 增援警力支援 吃喝拉撒全包
废除 杀人不用偿命 关到死而已 有靠山在牢里还可以吸毒 打炮 吃香喝辣 还有安家费
这就会让黑白两道趁虚而入:小弟你去帮我杀人 我给你关到死的安家费 牢里吃香喝辣
一个商业法案没过 杀几个人 大老板给1亿安家费 法案过了可以赚数十数百亿 小投资而已
不废除至少 至少还有杀人偿命的代价 关你几月几年拉去枪毙 这段时间才花国家几十万而已还多一个套房
这样就不是所有的小弟都愿意去做 人也会有贪生的念头 不然哪来的背叛
道德伦理去跟去跟有良心的人说才有用 对其他人来说只是"仅供参考"
维持现状不是很好吗 万一真要是废除了 犯罪率上升 谁负责? 人权团体? 立法院?
有人会说没人性 我会问:杀人还有人性?
不过说真的还是要视情况而定 这就要有人性的法官来处理了 开庭时候人权团体去观摩一下也不错
看到有人说用废除改用鞭刑...鞭几下忍一阵子还有住院服务...我看过照片真的很恐怖
但是等到他鞭最后一下出院之前的费用都你这个纳税人支出 你养罪犯 鞭完了再去杀人再去挨鞭子
真以为国家有钱到哪种地步 你纳税不心疼吗?
说到一颗子弹给他爽快
我还挺希望立个法 政府编制一个"旅程" 把古今中外折磨人的刑纳入旅程 既不死人也不长期住院的"疗程"
再给他一颗子弹之前给他"爽快"
拔指甲 针刺指尖 数日不能睡 夹眼皮 无麻醉开刀 不死人的活体切下有用器官(他动切掉韧带 叫缝嘴吧 看过蜡像馆吧 嘿嘿
这好像比鞭子还恐怖喔...等到法院确定杀人无误 我会认为:活该
这也要法官还有陪审团保持中立与无收买情况 干脆在开庭之前都做测谎好了
虽然并不是100%正确 不过能参考 并不是法官都是情报员
[ 此文章被thank513在2008-01-03 23:44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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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1-03 23:23 |
azsx1397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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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赞成死刑。
因为大家一直强调被告的人权,那又有谁在乎被害者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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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1-16 21:58 |
symble123
级别:
初露锋芒
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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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觉得死刑以现阶段来讲应该是不可免去之恶
至少有一定的效用
尤其是现阶段对于证据法则的重视
很多证据不足都会被判无罪
所以死刑还是要适当的维持
备而不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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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8-01-18 11:37 |
嘻哈ㄚ亮
级别:
初露锋芒
x20
x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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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在台湾有其存在之必要性
如果废除死刑
一定会让人失去警惕
再说~无期徒刑虽然对受刑人是一种折磨
但对国家亦是一个负担
所以废除死刑
个人持绝对反对意见
回覆是美德~
Mini'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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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1-22 21:39 |
katrina0604
级别:
初露锋芒
x7
x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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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废除死刑还没真正实行
我觉得应该废除死刑
改判无期徒刑
让他死在牢里
总比死刑来的好
时间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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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3-04 17:47 |
cyuan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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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决反对,人权组织是犯罪集团的保护伞,律师不是在为正义辩护而是为有钱人在袒护,犯罪的人只要有钱,不管杀人放火都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废除死刑只会为顽强的犯罪份子开一扇自由之窗,真搞不懂为何人权组织只会保护坏人而不保护好人,难道善良的老百姓跟受害者家属就没有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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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8 楼]
From:广东 |
Posted:
2008-03-06 10:18 |
kiratw
级别:
路人甲
x0
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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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赞成废除死刑…
如果真的要废除死刑…
那无期徒刑就要让他们无法减轻或假释…
就真的关到死…劳役一直做啊…
总不能吃白吃的饭都不做事吧…
不然这样被关也关的很好命啊…哈~
还有当然会有死刑的人一定是犯了不可弥补的错…
所以一定要严厉…不然还有谁去尊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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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
2008-03-08 1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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