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7285 個閱讀者
 
<< 上頁  42   43   44   45   46  下頁 >>(共 46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eacem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pinkpig1110 於 2007-11-12 10:37 發表的 <分享>老鳥兄的考試心得~免費分享(讓我今年一舉考上司法四等): 到引言文
第四 條文內容與實務見解內容記清楚遠比花時間去被條文與判例判決號碼來的重要,理解比默背來的重要,畢竟國家考試考的又不是默書考試!條號記不清楚,就說根據某某法規定一語帶過即可,判例判決就用實務見解取代即可
.考古題可以多寫,以來作解題的技巧訓練與思維整理之方法,其中商事法國私強執最有效果
依我個人的經驗,在研究所考試時,引法條的方式並不受形式限制,因為出題老師看的是您的內容,就像樓上米蟲兄所言,研究所重精專.
但國考的話,建議您多花一點筆墨與時間,完整地寫出如民法第一百xx條第x項第x款,因為許多閱題者往往是實務家,像我平常寫答辯狀或是起訴狀等等,還是會引用正式的條文,這是一種禮貌,相信在國考也是一樣的

請問樓主
紅字和藍字 部份的說法好像有點矛盾耶,到底哪個方式才正確呢?

紅字:不用去記條號,內容記清楚較重要
藍字:完整地寫出如民法第一百xx條第x項第x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02 11:51 |
handi200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9 12:47 |
mnbv013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恭喜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7-24 00:10 |
楊伶儀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的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3 樓] From:臺灣全球一動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2-24 15:37 |
雨宮舞子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您的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4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7-07 20:27 |
viss52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上榜心得!
學到一些考試技巧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7-30 10:29 |
卻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的很謝謝大哥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6 樓] From:臺灣威達超舜電信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8-30 03:10 |
哈克88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受益良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7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4-10-12 09:35 |
Even E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8 樓] From:美國 | Posted:2014-11-29 13:18 |
吳姿瑩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的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49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5-05 13:14 |

<< 上頁  42   43   44   45   46  下頁 >>(共 46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2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