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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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請教推論,是還不明白,為何結論是未遂犯? 1異常因果(限於甲基於傷害故意劃乙一刀,不知乙有血友病,但乙死了之例) 1.1客觀:乙死,甲有條件因果,且有歸責?(血友病部分,不知道,怎能有歸責?) 1.2主觀:故意傷害...能變為故意殺人嗎? 可以算殺人未遂嗎?故意傷害(可歸責)致死(可歸責?)?
所以這種題目,要按實例題去推,不能背結論. 結果在期待可能性下,可歸責.(甲推乙下水,乙被丙已救起,卻因竹筏翻覆而乙死)甲論殺人即遂. 結果在無相當性下,則不可歸責.(如人已救走,卻因車禍而死) (通常已安全)才論未遂. .................
2甲乙分別下毒給丙,分開不會死,合起來會死. 1客觀:著手,且丙死,有因果關係,又可歸責? 2主觀:殺人故意 ....
所知所犯原則,若無另一人下毒,則不會死,故只能犯未遂.(請問這算那一階?) 但老周若論即遂,如何推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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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開 問說 君子之學必好問.好學而不勤問,非真能好學者也.交相問難,審問而明辨之.好問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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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8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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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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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是老周教出來的,不過學得只算是差強人意。以下提出個人意見,不一定代表老師的解法:【異常因果】1.若基於傷害故意,造成死亡結果。客觀大於主觀,可能成立加重結果犯: (此時老周手會一手高一手低)2.再依加重結果成立要件去檢驗,甲不知乙有血友病,即無預見可能性,自然不需負加重結果之責。 3.結論:只成立基本之罪(傷害罪)。 其實老周教學並不強調理論,例如我就沒有從老周身上學到法定符合說、具體符合說,甚至所知所犯,老周都認為是過時產品,而用唸Rap的速度帶過。【甲乙分別下毒給丙,分開不會死,合起來會死.】「若非A...則不會B...AB有條件上因果關係」,這是條件理論的基本模式,即是從 事實反面去推論。 將本案例套進去: 甲主觀出於故意,客觀已經著手實行,也有丙死亡結果之發生, 依條件理論:若非甲下毒,丙也不會死掉,故兩者有條件上因果關係。 小結:甲該當普通殺人罪。 (條件理論是屬於因果關係上面的理論,當然屬於客觀構成要件要素。) 老周之所以推出既遂,如同前面lai大說講,是因為當時在教條件理論,而非老周認為該是既遂。就因果理論來講,我覺得參考書寫得太過簡略,若有興趣,可以翻閱教科書。本人手上的林山田老師的黑白書寫得還蠻清楚的。條件理論後來還有一堆修正,請大大自行參閱書本。轉回來題目,本案例中之所以認為甲、乙只需負未遂之責,乃因刑法乃個人罰法,甲、乙兩人非共同正犯,自不需為他方行為負責。故甲、乙只能各論以殺人未遂。 以上,若有錯誤,還請其他大大另作修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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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9 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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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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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論再適用.累積因果上是既遂成立於構成要件 19年北伐抗戰時出現的.所知所犯原則即在認定行為人之行為 可能成立數種犯罪但僅能取斷於一罪抑或認定身分(正犯或共 犯)之判斷.換言之.所知所犯原則適用在"構成要件"與與身分之 認定(間階正犯的->誤以為工具適不適格) 綜上所言.若是將所知所犯原則適用條件論中.可能是在構成要 件上探討所適用之罪名(既遂罪或未遂罪).就其因乃條件論係為 客觀構成要件上"因果"要素之判斷.加上行為人主觀對客觀上之 認知:客觀上再條件論具有因果關係滿足客觀成要件.主觀上之 認知由於對於客觀上既遂之要件.發生不一致而坦討所知所犯原 則 CF:所以.所知所犯於則亦可能適用在主客觀不一致之犯罪類型 ----------->以上僅為小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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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的題目不是存在於難與不難之間.而是被忽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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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1-29 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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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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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檜 於 2009-11-29 12:19 發表的: 僅看條件因果,則下毒案,可推出即遂. 但若就所有所犯來限縮(個人刑罰),未遂. 感謝冰大及q大的說明. 1.甲乙兩人各在丙的水中下毒,一人5cc,5cc不會造成死亡,但是10cc就會出人命,故丙死亡 以下依此題併合的因果說明 一.條件說: (一).推論甲是否有因果關係 1.如果沒有甲的下毒的行為,丙也不會因為乙下毒的行為而死亡,故甲有因果關係 (1),甲此時為變數,即可想像其如果不存在 (2).乙此時為常數,即係指已經發生的事實 (3).依上述可知,想像甲的行為不存在,僅有乙的下毒的行為,丙也不會死亡, (二)推論乙也是同理 二.客觀相當因果關係 甲與乙各自下毒的行為,依經驗法則無必然的結合關係, 也就是說甲或乙的行為,在通常的情況下並不會造成丙的死亡 蓋丙的死亡僅偶然發生的事實而已 故甲或乙的下毒的行為,和丙的死亡無客觀相當因果關係 故為未遂 以上為本題的說明 以上為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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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如水 廉如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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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09-11-30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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