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9481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5   6   7   8  下页 >>(共 16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cjh20516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怜的台湾
应该是法治的社会
却过度崇尚自由民主
明明法律有规定的事情
两个字我爽就想让自己合法化

并不是只有被警察拦才算违法
只是会多出一笔罚金
扪心自问
你自认技术好
没装后照镜
别人从后面撞了你
再盯你没装后照镜
没注意后面来车
叫你付赔偿
等警察来了你还是得摸摸鼻子
话都是人再说的
何必留个小辫子让人抓?



献花 x2 回到顶端 [3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2 11:06 |
any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hipchen于2006-10-7 21:45发表的 :
后照镜拔掉~就叫做改装车体
依法是可以罚的~
台北市曾经有大力执法过这条~
没错.罚款九百元.帮政府增加收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2 16:35 |
erica2099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寂枫于2006-10-12 11:06发表的 :
可怜的台湾
应该是法治的社会
却过度崇尚自由民主
明明法律有规定的事情
两个字我爽就想让自己合法化
.......

哈哈!!对喔!!
忘记可以牵扯到这点!!
哈哈!!
每个人的说法都是头头是道
但真正面对法律条文,谁对谁错就轻而易举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3 16:18 |
e53155180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大家骂你你硬该要知道为什么大家要这么做....
这样有什么好笔战的呢?
装上去就多一份保障
至少张上去比较能够知道后方状况,减少事故的机会...
拔掉也是可以注意...但是光有和没差别就可大了..
要是拔掉觉得好看....那何不习惯装个改装后照镜??
拉风又不一定大家都跟你一样...
载个人没后照镜...你狂回头...有没有想过哪时会重心不稳人喷出去....
还是装上去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3 20:20 |
erica2099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e53155180于2006-10-13 20:20发表的 :
大家骂你你硬该要知道为什么大家要这么做....
这样有什么好笔战的呢?
装上去就多一份保障
至少张上去比较能够知道后方状况,减少事故的机会...
拔掉也是可以注意...但是光有和没差别就可大了..
.......

喷出去!!

哈哈 这个字眼很熟喔!!
哈哈!!
有趣,有趣!!
哈哈...
笔战?
指的是某层楼的吧?还是什么!!
哈哈!!人家觉得他那样比较好其就让他吧!!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
大家高兴就好!!
更何况,有钱就是大爷!!
犯不着有所谓的笔战不笔战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3 23:20 |
ass2263226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拔后照镜当然有错阿...
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还是装一下吧
切换车道的时候,喵一下后面
多一分保障吗^^

毕竟,好看只是好看,一点c/P值都没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00:57 |
zoom7273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9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对的人于2006-10-11 17:58发表的 :


别拿这种东西给我看,从我老早把镜子拔下来我就知道这个法规了,就算被罚我也甘愿,你管得着吗?

况且我有骑机车的话,也是熟的路才会骑机车,远的地方几乎都开车,这样还会有被开罚的机会吗?
.......

那最好你骑车也不要载安全帽好了..反正你钱多呀....哈哈哈 表情 表情 表情


吸吸吸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01:04 |
erica2099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对的人于2006-10-10 18:19发表的 :
是吗...我承认我的机车是没装后照镜,但没装后照镜就一定不会看后面的状况吗?

我倒是绝得有些人明明有装后照镜,转弯或者换跑道 都不会注意后照镜的,这种人该怎说?(有年轻人也有年纪较大的都有)

还有楼上对于没装后照镜的人的批评,烦请收回,有些人装后照镜就真的不太习惯,我也曾经装过,不过马上就跟人家擦撞(如果你要说我技术差我不反对),我没装的时候,大小车祸碰到都不曾过。
.......


诚心的祝福你:阿门!!
因为你的说法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这也只是你的浅见...
反正你钱多,我们也管不着!!
你爽.你高兴...
反正早死早超生...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13:27 |
jasonzyx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觉的你们怎么回答的方式都怪怪的?
用   有装后照镜的人也不是也有人不看直接转弯或换车道
来说明不装后照镜也是可以的????
有装后照镜不看是他们笨! 这就是错的!
为什么楼主会用错的来反抟你不装后照镜为由呢?

而且不装后照镜要注意后方势必要回头看!或利用听力来办试后方有没有快车接近...

像我有后照镜!因为我也都是骑快车!转弯或换车道我都会先看后照镜..辅以听力辨试后方有无快车跟进!加上还会往我要换车道的地方头转90度看后照镜看不到的死角...(因为我载全罩式的帽子)
这样我觉得才是最安全的!也是对其他开车的人最安全的!
这样不对吗?

另外我再问!不装后照镜除了好看以外..有什么好处????

你说横面积比较长,钻车不好钻??
请问有后照镜跟无后照镜横向长只差几cm ????????
我看有左右的后照镜顶多多了不到10cm..
真的有必要钻这么小的距离???

所以我认为
不要用错事情的来反博对的!!
以及!装不装后照镜除了比较好看外!我认为无其它好处!多的只有坏处!
自已不安全!连带别人也不安全!

我也认同!不能说现在的小孩!而是现在愈来愈多小孩
有时候有些事情几乎都认为自已没错!自已是对的!
这真的很另人头痛!!

以上


[ 此文章被jasonzyx在2006-10-14 22:05重新编辑 ]


★SnowUnderSea★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21:48 |
jasonzyx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赞成他的回覆!
万一到时车祸
人家钉你没后照镜?
给人抓辩子..
对自已有什么好处?

下面是引用寂枫于2006-10-12 11:06发表的 :
可怜的台湾
应该是法治的社会
却过度崇尚自由民主
明明法律有规定的事情
两个字我爽就想让自己合法化
.......


★SnowUnderSea★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4 21:51 |

<< 上页  1   2   3   4   5   6   7   8  下页 >>(共 16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393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