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jerry_yao于2004-11-23 3:56 AM发表的 [哈拉]你(你)是法官会判强暴犯什么罪:
应该很多人在各种媒体看到关于高校强暴事件的报导了
相信都会有所感触吧
个人也是对这种罪犯感到痛恨
这个投票针对单纯强暴行为
你(你)若是法官将会如何判决
.......
请问这边是依照中华民国的刑法吗?
你的选项都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上、十年以上的选法....还有什么唯一死刑的....
(所谓的唯一死刑是刑法规定某种犯罪的刑罚制裁只有死刑一项,而法官判就是判死刑,没有什么判唯一死刑的,又选一年以上是不是等于赞成五年以上、十年以上,选五年以上的人是不是赞成十年以上?这里逻辑上有很奇怪)
看一下法律吧~
第二百二十一条 (强制性交罪)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所以根本没有你说的什么十年以上或死刑的...而法官不论怎样的审判,也必须「依法」审判,
除非有刑法总则或分则的刑罚加重规定,不然强制性交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随便你想怎样判就怎样判。
当然这是哈拉,不过我想应该还是给大家一点正确的想法。
而如果觉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够重的话,应该是从立法论上面去做解决,而不是从法官量刑上面去做判断。当然考量的很多。只是提供一下粗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