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117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阿薩姆女孩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勉強地吃了幾口」的人
這類型的人好奇心很強,喜歡接受不同的刺激。不過你是個很了解自己個
性的人,並不會勉強和個性不合的人交往,所以對於第三者通常還是會拒
絕,屬於實際派的類型。
表情


對於愛情的不確定感到害怕,就表示你開始對愛情渴望安全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9 23:12 |
tina3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2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勉強地吃了幾口」的人
這類型的人好奇心很強,喜歡接受不同的刺激。不過你是個很了解自己個
性的人,並不會勉強和個性不合的人交往,所以對於第三者通常還是會拒
絕,屬於實際派的類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3-01 12:38 |
mattyruru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A.「肚子很滿所以拒絕」的人
看來你和現在的男朋友應該才剛開始交往,而且在不確定對方的人品前,
穩重的你是絕不會輕易投入感情。對於戀愛你的想法並不消極,而且認為
談戀愛要彼此真心相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3-01 13:11 |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鮮花 x46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勉強地吃了幾口」的人
這類型的人好奇心很強,喜歡接受不同的刺激。不過你是個很了解自己個
性的人,並不會勉強和個性不合的人交往,所以對於第三者通常還是會拒
絕,屬於實際派的類型。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丟了
換個新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3-01 14:12 |
小麵仔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D.「盛情難卻所以吃完」的人
屬於大膽派的類型,覺得和第三者抱著遊戲的心態玩玩應該無所謂,而且
性對你來說只不過是溝通的一種手段,並不用太大驚小怪。不過,還是勸
你別玩出火才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8-09 16:29 |
rufgoo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B.「勉強地吃了幾口」的人
這類型的人好奇心很強,喜歡接受不同的刺激。不過你是個很了解自己個
性的人,並不會勉強和個性不合的人交往,所以對於第三者通常還是會拒
絕,屬於實際派的類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18 07:13 |

<< 上頁  1   2   3  >>(共 3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56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