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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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新年快樂... 感謝各位替小弟解惑...嗯,我想應該不致於到打官司吧,我應會採取和解的方式, 不會讓他上法庭的,因為我知道我在法律上是錯的一方,我保險公司有說車殼部份會理賠, 但醫藥費的部份,聽我口述,應不會理賠...醫藥費部份如不誇張,我就自己掏腰包吧... 但寫和解書的時候,我會跟對方父親說,請他小孩騎慢點,畢竟養了快20年,還好沒撞到,時速破百撞到,可能不是這樣而以...(我真的很好奇,40幾公尺,是多快速度划出來的,我年輕時騎機車送貨,時速105km ,沒煞車擦撞,還划不到30公尺,只能說現代的車真的超猛的)... 大年初二,載老婆回娘家,又走同一路線,同一個路口,一樣左轉燈未亮,對向車道完全沒車, 我前方2台車直接左轉,我跟著轉,因為我不想煞下來被後方車追撞,如被撞,於(法)來說我是對的,於(情)來說,如果我是我的後方車,看前方車突然煞下來,我都會覺得真機車了... 講真的,綠燈如有左轉燈,未亮,對面車道無來車,直接左轉,視同闖紅燈,有幾個駕駛知道, 我開車10來年了,也都這樣轉,都沒被開單,一直到去年七月,我第一次因綠燈左轉被開單,當時在環快一樣情形,對面車道看到底完全沒車,我老婆說你怎不走,我就一彎,警察就跳出來了,我就跟警察說:ㄚ不是綠燈,警察說:要等左轉燈亮,不然視同闖紅燈...很多交通規則,是繳錢,才知道的... 另外據我所知法官和檢察官一般都是對立的,我也還聽說檢察官,對一些理賠金額小於2萬塊的,理都不會理,...(這全是聽說的啦,但不知道真的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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