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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窗問拾得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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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小逸 於 2010-12-15 20:5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小弟我回的問題~~

好象都沒有人可以明確的幫小弟我解答一下


這樣講也許很不中聽,不過......

之所以沒有明確的解答,部分的原因,也是因為你寫的雖然多,但法律上的重點並沒有呈現出來。

建議你帶著相關的資料,像是你提到的存證信函等等,去找免費的律師諮詢(例如法扶基金會,請參考:http://59.120.201.217...ndex.htm),花點時間讓他協助你釐清案情會比較好。

最後,祝你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


時間,在書本裡過得特別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10-12-15 21:35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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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寒窗問拾得 於 2010-12-15 21:3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這樣講也許很不中聽,不過......

之所以沒有明確的解答,部分的原因,也是因為你寫的雖然多,但法律上的重點並沒有呈現出來。

建議你帶著相關的資料,像是你提到的存證信函等等,去找免費的律師諮詢(例如法扶基金會,請參考:http://59.120.201.217...ndex.htm),花點時間讓他協助你釐清案情會比較好。

最後,祝你的事情能夠圓滿解決。


不會啦~~大大不要這麼說,小弟我不懂就是上來找大大們幫忙的,怎麼還會不喜歡聽呢?

重點喔?

1.當初我爸跟我叔叔簽協議書上面是寫

  叔叔用二百萬買這間房子的地號上面全有的權利...包括房子..就只有這樣而已?
  上面也沒有明確的寫扣除的稅金跟貸款的餘額...但也只有匯160給我爸而已

2.在12月8日叔叔從高雄寄了一張存證信給我爸,上面寫到假如3天內回信的話,就等於同意書面上所寫的條款
1.限七天內搬走,否則按天計算,租金一天500...
2.在我們搬離時,如那邊有損壞?要叫我們賠儐,但房子都住有感情了?怎麼還會破壞??

3.在12月9日我們收到存證信時,我們也馬上回了封信回去?但叔叔12月10日就從高雄回來了,
也不管有沒有收到那封存證信??
這樣是否說,不管叔叔有沒有收到信,我們是否都可以不要理會?至於我們有寄了是嗎?

4.如果後面叔叔告我們的話?我們是否也可以跟他追討,他所沒有給我們的四十萬元?
因當初我們在口頭協議的時候,我們都有錄音?所以不知這方面在法律上有用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6 07:35 |
sierfa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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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的大大不是已經點出最大的問題點,
→到底房子跟土地是誰的?
這一點沒有釐清,後面談的可能都是逞口舌之快的話而已~~~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憑藉自己主觀的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16 09:05 |
sommerbrise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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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莖肛...更正,鐵金鋼大大終於點出了問題的核心。

小的把問題弄成問答題給樓主回答吧,不然雜七雜八看很多,很混亂。

1.房子及土地個別是誰的:祖父?祖母?令尊?還是叔父?
2.如是祖父所有,前文均未提及祖父,是否今仍健在?


這兩個問題得先釐清之後才能對樓主的問題能更釐清。 表情


水至清則無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2-16 11:53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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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0-12-16 09:0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2樓的大大不是已經點出最大的問題點,
→到底房子跟土地是誰的?
這一點沒有釐清,後面談的可能都是逞口舌之快的話而已~~~


小弟以經有說明了阿

變我叔叔的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6 12:26 |
小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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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ommerbrisen 於 2010-12-16 11:53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鐵莖肛...更正,鐵金鋼大大終於點出了問題的核心。

小的把問題弄成問答題給樓主回答吧,不然雜七雜八看很多,很混亂。

1.房子及土地個別是誰的:祖父?祖母?令尊?還是叔父?
2.如是祖父所有,前文均未提及祖父,是否今仍健在?


這兩個問題得先釐清之後才能對樓主的問題能更釐清。 表情


1.現在的土地以歸叔叔所有...

2.爺爺奶奶都還健在,因小兒子要求分家,而且一直吵,沒辦法
只好分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6 12:31 |
sierfa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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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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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沒說到問題重點~~
1.現在的土地以歸叔叔所有;那房子呢是誰的?有查過登記簿嗎?
土地以及房子分別是以什麼理由辦理過戶的呢?登記簿上怎麼記載的呢?
2.爺爺奶奶都還健在:
奶奶對這件事有什麼意見?
3.(1)他的弟弟就說我先拿出來墊繳(2)我的父親有預先把貸款給繳完了
那到底誰繳的貸款?繳完沒?跟銀行的關係處理完了沒?有沒有證明?

如果以上的問題不知道怎麼確定的話,10樓寒大的意見挺值得參考的~


雖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憑藉自己主觀的信心來編織客觀的結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16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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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0-12-16 14:00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還是沒說到問題重點~~
1.現在的土地以歸叔叔所有;那房子呢是誰的?有查過登記簿嗎?
土地以及房子分別是以什麼理由辦理過戶的呢?登記簿上怎麼記載的呢?
2.爺爺奶奶都還健在:
奶奶對這件事有什麼意見?
3.(1)他的弟弟就說我先拿出來墊繳(2)我的父親有預先把貸款給繳完了
那到底誰繳的貸款?繳完沒?跟銀行的關係處理完了沒?有沒有證明?

如果以上的問題不知道怎麼確定的話,10樓寒大的意見挺值得參考的~

1.你好,現在房屋.土地權狀歸叔叔所有了

然後房子是用買賣方式過戶的~~就是說爺爺的房子賣的錢一人一半,就看誰要錢誰要房子這樣...

2.二位老人家一開始有意見,但因小兒子一直亂,所以沒辦法就放棄了...

3.因我們房子貸款是到101年的1月..但因要分家,所以二兄弟一起把貸款繳完...大哥也先說明雖然先把貸款給一起繳完了

但也先說明了,有權利住到101年1月才到期...弟弟也說ok?但是弟弟從來都沒有出面來談,都是他老婆代表他出來說..

這方面好顯我們有事先錄音,但別人要翻臉,大哥也很無奈...如果說到收據的話,弟弟說要給大哥,一份收據證明,

事後也都沒有給...包括一些有的沒的稅金收據...

4.事後所簽的讓渡協議書也只有寫到弟弟以200萬的名義買下哥哥的權利而已..就包括土地跟房子

但現在事後弟弟確要把哥哥給趕出去,因為弟弟說哥哥買到房子了,可以搬出去住了..
哥哥就說了,房子都還沒有修繕的怎麼進去住..弟弟就說一樣可以住阿,你們住樓上
樓下可以施工?,哥哥聽到後,滿臉的無奈..怎麼當初說好的跟做的有所不同..

所以在這邊小弟我替爸爸發言的就是
1.叔叔所匯的錢只有160萬.這是叔叔能夠證明可以匯錢的證明
2.因我們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時間??所以不知我們可否討回剩餘貸款錢?
3.假如說當初用二兄弟所簽的協議書上的金額不足,來追討的話不知是否可以??


[ 此文章被小逸在2010-12-16 20:5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6 2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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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我們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時間??所以不知我們可否討回剩餘貸款錢?
→『住不到101年1月』跟『可否討回剩餘貸款錢』不一定有前後牽連關係

3.假如說當初用二兄弟所簽的協議書上的金額不足,來追討的話不知是否可以??
→就您所說的內容,當然可以;
問題是,你說的內容在法律上是不是這樣認為?

既然
1.房屋.土地權狀歸叔叔所有了→查過登記簿了不是保管權狀而已哦???
2.房子是用買賣方式過戶的   →就是說已經過戶完了???
那麼~
→簽這個『事後所簽的讓渡協議書』是做啥用的???誰說要簽的?
有沒有人幫你們看過這個『事後所簽的讓渡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還有~~截至目前為止只有一個較具體的結論
→奶奶的意見很重要,他可以決定整個事情的現在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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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sierfa 於 2010-12-16 21:3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2.因我們住不到101年1月的的時間??所以不知我們可否討回剩餘貸款錢?
→『住不到101年1月』跟『可否討回剩餘貸款錢』不一定有前後牽連關係

3.假如說當初用二兄弟所簽的協議書上的金額不足,來追討的話不知是否可以??
→就您所說的內容,當然可以;
問題是,你說的內容在法律上是不是這樣認為?

既然
1.房屋.土地權狀歸叔叔所有了→查過登記簿了不是保管權狀而已哦???
2.房子是用買賣方式過戶的   →就是說已經過戶完了???
那麼~
→簽這個『事後所簽的讓渡協議書』是做啥用的???誰說要簽的?
有沒有人幫你們看過這個『事後所簽的讓渡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還有~~截至目前為止只有一個較具體的結論
→奶奶的意見很重要,他可以決定整個事情的現在及未來~~~

那麼我們要在追討剩餘的貸款錢也不一定要的回來是嗎?

那協議書上所簽的金額不足,也是可以追討就是了? 因我們在想是追討貸款的錢還是不足餘額的錢,因追討回來也是給二位老人家
以後所生病或百年後所要用的..

權狀都以過戶..因是代書辦的?所以應該是過了,因當初二兄弟在簽名時,代書就有說了,名字都以經登記好了?
那也就是說應該是過戶好了?

房子確實是用買賣的方式??說因為要逃漏什麼稅金而這麼做的...

事後的讓渡協議書是指父母親百年後,大哥沒資格在回來追討房子的權利...但沒跟我二位姑姑簽就是了..雖然視同放棄
但也沒簽合約書..

具體的討論就是二位老人家都不理了...也無話說了..也做不了主..因二位老人家夾在中間很難做人...

都小兒子在說什麼二位老人家很偏心都對大哥好,沒對他好??但以孫子輩的我來說,奶奶確實對叔叔很好,但為什麼叔叔總是說

奶奶跟爺爺很偏心,但我爺爺確很中立..

現在大哥住的樓層是一、二樓,但弟弟說客廳的裝潢要打掉重做,所以只剩二樓可用~

但小弟我也有一個疑問就是?既然名字都過戶在叔叔的名下了?為何水、電、電話的名字都沒有辦到他的名下呢?
這我就有點好奇了?

在來一點就是如果叔叔強行把我們房間的東西都丟出去的話?我們是否可以報警?
那麼報的警是否可以成立?

http://www.wretch.cc/bl.../11198747 我們一樓的東西就這樣被丟了出來....照片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台灣碩網 | Posted:2010-12-16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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