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找因果中斷的確切點嗎?
打傷的時候就斷了?司機開車的時候斷?超速的時候斷?撞車的時候斷?死的時候斷?
原來題目有漏寫...有交代根本不會被打死啦!
仔細想想.
這可能沒因果的討論必要.
因為本來就不會有死的結果.
打人的行為到打完人就已有既存的結果,也就是不會死人的結果既成,而行為結束.
用因果去考量事後司機的因素 似乎多餘.
普通題目不會將究竟會不會打死人的結果講明.
而只會故意講之後發生的事造成了所要的結果.
故,既然題目都說不會死人了.那打完人,事情也就理所當然的結束了.
事實證明,被打的人之後會這樣也只能算他衰小. 跟被我打一點關係都沒有.
上帝會說,既然都跟你講了不會死了,討論因果關係是嫌時間太多了吧....
不過,這跟鄭逸哲老師出題的感覺很像.(請參閱他的白皮書)
以前是交代行為人死光了.但不能因死光了就不需討論刑責,還是要討論行為人的刑責.
只是邏輯上,這題目似乎不能跟死光了相提並論. 因為死光了,討論死前的刑責是可以理解.
但既然已交代不會死人,那討論因果幹嘛?將自己的行為因果加以延伸討論不是很蠢嗎?
也就是題目未交代不會死,那討論因果中斷是很合理的.
如果交代了,傻傻的討論行為因果就是被出題老師騙了.
結論:
閱卷時,
本題寥寥幾行才能值得思考有沒有23分以上.
看到寫很多,還扯一堆因果關係的,不用想,一定被我騙了,最高只能拿十分的同情分......
不知本題鑑別度如何. 因為原PO沒完整交代題目.
高分寫法第一行應該就是!
1.本題無因果關係討論必要,理由下述,合先敘明.(短短一行就值10分?)
再想想,跟因果又有些關係.
雖交代了根本不會死,但事後還是死了.條件上是有關聯性.(我沒打他,他就不用叫車,不叫車就不會出車禍死了)
只是要是我,我只能隨意的想到什麼寫什麼,無法完全意識到重點的分點分段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