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因為在客觀要件中行為人事實上所受的法益侵害只有自由法益,跟有個大石頭滾下來一定要壓死乙不同。
你注意題目的用語,甲用刀抵住乙,告訴乙如果乙不順從就要殺他,並沒有說甲一定要殺乙,也就是說,題目只是說乙可能認為甲會殺他,所以才去打丙,題目並沒有說如果乙不去打丙,甲真的就打算殺乙!
或者乙也認為甲不會殺他,但為了解除刀被架著的困境,才去打丙!
而就自由法益,由於利益衡量並不會比身體法益更重要,所以並不能阻卻違法。
只有甲是真的要殺乙時,此時客觀上乙才陷於生命法益的危難,別給題目騙了,要注意題目的用字!
大大所說的小的不太懂,也請大大指導~
1.因為在客觀要件中行為人事實上所受的法益侵害只有自由法益,跟有個大石頭滾下來一定要壓死乙不同:
→客觀要件不是只有存在緊急避難情狀以及實施緊急避難行為即可嗎?大大的說法好像變成了自由法益被侵害不足以成為緊急避難情狀。為什麼自由法益被侵害不足以成為緊急避難情狀?
又大石頭滾下來一定要壓死乙跟乙自由法益被侵害本來就不同,這兩個事實要比較什麼呢?
2.題目的用語,甲用刀抵住乙,告訴乙如果乙不順從就要殺他,並沒有說甲一定要殺乙,也就是說,題目只是說乙可能認為甲會殺他,所以才去打丙,題目並沒有說如果乙不去打丙,甲真的就打算殺乙!或者乙也認為甲不會殺他,但為了解除刀被架著的困境,才去打丙!
→這裡大大好像在告訴我們,甲跟乙的思考邏輯,並且以互相的推敲彼此假設前提。
那,這段在討論什麼?應該包含在緊急避難的哪一個要件中?
3.只有甲是真的要殺乙時,此時客觀上乙才陷於生命法益的危難,別給題目騙了,要注意題目的用字!
→這裡好像是說,題目是:甲欲打乙,於是拿刀扺住丙說,你若不打乙,我就殺你!但大大認為此時甲並沒有要殺乙的故意。
那在本題,什麼時候才能認為甲是真的要殺乙?
以上敬請大大指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