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136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來你是未成立管委會
這問題很簡單,不過傷感情
但擋住他們(一樓)進出,他們可以叫車來拖吊? (中山局的警察說的)--投市長信箱,告警察,不管--投水果日報(服務很好),告市長,警察
(對公家出手不用留情面,對私就要三思)
原則是,要嗎全不要停,要嗎先占先贏

不過可能要承擔被報復的後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08 07:17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也是公寓大廈店面的住戶唷!
我的情形恰恰相反,
我的門前是開放大家停車的,
但是居然有對面樓上的住戶,
用兩部車輪流佔住我的店門口,
不讓別人停車,
這比店家佔據門口停車位更狠吧!

其實路霸究竟有沒違法
不可一概而論
如果在公有的道路上
用禁止停車牌、廣告旗、盆栽等佔據路面
應該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如果是用合法牌照的車輛停在沒有禁止停車的路面
好像並沒有違法
只能趁該車駛離時換他人的車子停
那如果像前面那位仁兄用兩台車佔車位的方式
我還真想不出有什麼合法的方式可以處理咧!
表情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09 09:09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台中市警察服務很好,任何問題報110,十分鐘內到,如果那個拖拖拉拉態度不好,你還可以告他,保證他吃不消.
那如果像前面那位仁兄用兩台車佔車位的方式
我還真想不出有什麼合法的方式可以處理咧!

1.門口申請紅線(大家拉倒) 表情
2.說換廣告看板,叫他移走(換你兩台輪流)表情
3.天天用水沖馬路(污泥濺車) 表情
4,天天門口放鞭炮 表情
5.天天門口燒紙錢 表情

6.....

非法逮不到
1.拿鑰匙走過...(不要走門口這邊)表情
2.放釘釘在輪胎下..表情
3.濺松香水表情
.......
以上教壞小孩,看了就忘了吧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10 09:59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2-10 07:50 |
大麗絲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105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2樓的先進真是高招,佩服!
當初我是用類似第2種式把他請走的,
這也是我常講的-不要以為法律可以解決所有的問題。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的門口任意讓人停車,
我卻不敢在人家門口任意停車,
唉!可能是知道太多了吧!


感恩惜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10 09:29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90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