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866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cmil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人生在世无常难料
了解一下也不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18 11:45 |
jecks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一般都知道要带相机,可是只到如何用的正确及保护自己的却是很少
经过大大的详述,我想这让众多的开车族又上了一课,谢谢大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8 12:42 |
cesh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7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很久以前就看过这篇文章 但是我一值在想
用手机拍照 而且30万画素的行不行呢
另外带相机 一方面怕忘 一方面颇麻烦阿


四个臭皮匠,还是臭皮匠,照样赢不了诸葛亮
(我爸告诉我的,意思是事情还是要交给懂的人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18 13:12 |
hhc450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Car accident was not a news, we have to face it everyday, tks for your suggestio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5-01-21 08:53 |
m60a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虽然如此..台湾的法律还是保护那些不守交通规则的人...比如说轿车跟机车...相撞点在快车道上...对方(机车骑士)受伤还是要有民事责任..所以常开车的朋友们还是要小心为上...


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5 17:06 |
bqdxvejquh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蛮重要的,尤其现在都市车都开的很猛
什么时候出事没人知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20 17:42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7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