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babychi0320於2006-11-18 13:07發表的 : 我看他們都會寫以下空白呀…好像還好耶…不過他們的效率真的很差,打個筆錄~~用電腦喲…居然給我用一指神功…真想幫他打
下面是引用lawman0099於2006-12-24 11:23發表的 : 其實講實話是最好的方法,因為不管是在警察局或是檢察署甚至是到法院,如果你不說實話,那麼就不要怪警察、檢察官或法官對你不好,因為那是你自己咎由自取的,也不要把他們都當作笨蛋耍,因為最終的笨蛋就是自己。當然也是會有一些比較不好的員警,他們的詢問案情方式是比較不好的,如果可以的話還是要懂一些法律,因為畢竟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像在法院工作的人,一旦到警局,如果表明是法院的人,那麼通常員警的態度亦會相對的比較慎重、和善。也不要說員警如此的現實,畢竟這是人性,很多人都是如此。當然筆錄的製作,不管是在那裡,都必須要求慎重,因為這有關係到你自己的權益,切勿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