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750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77012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2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3.写着「这可是假的哦!」字样的把手

   聪明又自信的你,不太容易相信别人!即使有人对你展开超热烈追求,你还是会存疑,深怕对方有所图。甚至当你真的与对方交往了,也都不肯放松,时时不忘护着自己。因此,你和他之间发生争执的机会,比其他恋人来的多。其实,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就是你太注重自己的感觉了。建议你多站在另一半的立场想一想,相互信任。如此一来,再大的外在阻碍出现时,也影响不了你们的爱。

遇到的时候再看看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05 18:44 |
筠琇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70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是不是向往着一场宾客云集、热闹非凡的婚礼呀?因为你是一个需要支持与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爱,当然就是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喽!如果你恋爱却遭周围所有人的制止时,你会很想放弃,更何况如果双方父母严重反对呢?要跨越这样的阻碍,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耐心与勇气。当你确信他是你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时就不能逃避、放弃说服别人的努力。只要你真心诚意,人心是一定会被感动的。

准!我容易受他人意见所影响
一些负面消息容易让我打消念头


签名?好!
「签」
签完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6-02-07 23:42 |
ken2906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5.写着「嘿!拉拉看」字样的把手

   你是不是向往着一场宾客云集、热闹非凡的婚礼呀?因为你是一个需要支持与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爱,当然就是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喽!如果你恋爱却遭周围所有人的制止时,你会很想放弃,更何况如果双方父母严重反对呢?要跨越这样的阻碍,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耐心与勇气。当你确信他是你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时就不能逃避、放弃说服别人的努力。只要你真心诚意,人心是一定会被感动的。

嗯嗯 真是了解啊


~枫落的那一天,将是我和你相遇的季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12 21:35 |
ericabye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写着「要快一点呦!」字样的把手

   如果你和你的男朋友没办法每天见面,你就会陷入混乱、焦烦中。没错!缺乏安全感的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就是时间和距离。不过,若是时空已成定局无法改变,而你又不愿放弃,就只能设法跨越它喽!要克服这点,你必须勤于写e-mail,或是利用电话情话绵绵一番,让你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冷却的机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6-02-14 12:06 |
skygp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6.写着「祝你幸运」字样的把手

   你很开朗!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你在感情上好像从没碰过什么致命伤吧?!挺好的。不过我必须要泼你一盆冷水,因为有一个致命伤存在在你的爱情路上!你和男友的交往是不是安稳的几乎一成不变呢?一段没有任何冲突的平顺感情,「倦怠期」可是很容易造访的唷!很清楚了吧!你的致命伤就是「一成不变」。建议你偶尔换个方式和他相处,追求一下刺激,让你们之间的感觉新鲜,重新high起来。


我好像不是如此=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14 12:11 |
白色羽翼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5.写着「嘿!拉拉看」字样的把手

   你是不是向往着一场宾客云集、热闹非凡的婚礼呀?因为你是一个需要支持与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爱,当然就是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喽!如果你恋爱却遭周围所有人的制止时,你会很想放弃,更何况如果双方父母严重反对呢?要跨越这样的阻碍,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耐心与勇气。当你确信他是你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时就不能逃避、放弃说服别人的努力。只要你真心诚意,人心是一定会被感动的。



恩恩...说的很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14 14:44 |
亚伦9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4.写着「这绝对是真的啦!」字样的把手

   爱情和面包只能择其一时,你选哪一样?没有什么数字观念的你,对金钱的欲望挺淡泊的。所以喽,面包会是你爱情路上最大致命伤。收支不平衡的窘境,你一点儿也不陌生吧?只要生活突然飞来个什么事情,就会立刻使你陷入困境。爱情诚可贵,生活更现实。奉劝你还是认真的想一想,对金钱抠一些,面对现实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14 22:38 |
bboy3312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6.写着「祝你幸运」字样的把手

   你很开朗!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你在感情上好像从没碰过什么致命伤吧?!挺好的。不过我必须要泼你一盆冷水,因为有一个致命伤存在在你的爱情路上!你和男友的交往是不是安稳的几乎一成不变呢?一段没有任何冲突的平顺感情,「倦怠期」可是很容易造访的唷!很清楚了吧!你的致命伤就是「一成不变」。建议你偶尔换个方式和他相处,追求一下刺激,让你们之间的感觉新鲜,重新high起来。

我的确是很乐观开朗@@ 不过我没交男友..我是男的啊 XD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23 01:20 |
baq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4.写着「这绝对是真的啦!」字样的把手

   爱情和面包只能择其一时,你选哪一样?没有什么数字观念的你,对金钱的欲望挺淡泊的。所以喽,面包会是你爱情路上最大致命伤。收支不平衡的窘境,你一点儿也不陌生吧?只要生活突然飞来个什么事情,就会立刻使你陷入困境。爱情诚可贵,生活更现实。奉劝你还是认真的想一想,对金钱抠一些,面对现实吧!

人老了绝对会想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6-02-23 20:29 |
yaochenkai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49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5.写着「嘿!拉拉看」字样的把手

   你是不是向往着一场宾客云集、热闹非凡的婚礼呀?因为你是一个需要支持与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爱,当然就是你在爱情路上的致命伤喽!如果你恋爱却遭周围所有人的制止时,你会很想放弃,更何况如果双方父母严重反对呢?要跨越这样的阻碍,需要很长的时间和很大的耐心与勇气。当你确信他是你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时就不能逃避、放弃说服别人的努力。只要你真心诚意,人心是一定会被感动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2-24 15:04 |

<< 上页  1   2   3   4  下页 >>(共 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