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747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770123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3.寫著「這可是假的哦!」字樣的把手

   聰明又自信的妳,不太容易相信別人!即使有人對妳展開超熱烈追求,妳還是會存疑,深怕對方有所圖。甚至當妳真的與對方交往了,也都不肯放鬆,時時不忘護著自己。因此,妳和他之間發生爭執的機會,比其他戀人來的多。其實,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就是妳太注重自己的感覺了。建議你多站在另一半的立場想一想,相互信任。如此一來,再大的外在阻礙出現時,也影響不了妳們的愛。

遇到的時候再看看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05 18:44 |
筠琇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妳是不是嚮往著一場賓客雲集、熱鬧非凡的婚禮呀?因為妳是一個需要支持與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愛,當然就是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嘍!如果妳戀愛卻遭周圍所有人的制止時,妳會很想放棄,更何況如果雙方父母嚴重反對呢?要跨越這樣的阻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大的耐心與勇氣。當妳確信他是妳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時就不能逃避、放棄說服別人的努力。只要妳真心誠意,人心是一定會被感動的。

準!我容易受他人意見所影響
一些負面消息容易讓我打消念頭


簽名?好!
「簽」
簽完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6-02-07 23:42 |
ken2906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5.寫著「嘿!拉拉看」字樣的把手

   妳是不是嚮往著一場賓客雲集、熱鬧非凡的婚禮呀?因為妳是一個需要支持與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愛,當然就是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嘍!如果妳戀愛卻遭周圍所有人的制止時,妳會很想放棄,更何況如果雙方父母嚴重反對呢?要跨越這樣的阻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大的耐心與勇氣。當妳確信他是妳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時就不能逃避、放棄說服別人的努力。只要妳真心誠意,人心是一定會被感動的。

嗯嗯 真是了解啊


~楓落的那一天,將是我和妳相遇的季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12 21:35 |
ericabye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5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寫著「要快一點呦!」字樣的把手

   如果妳和妳的男朋友沒辦法每天見面,妳就會陷入混亂、焦煩中。沒錯!缺乏安全感的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就是時間和距離。不過,若是時空已成定局無法改變,而妳又不願放棄,就只能設法跨越它嘍!要克服這點,妳必須勤於寫e-mail,或是利用電話情話綿綿一番,讓你們之間的關係沒有冷卻的機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2-14 12:06 |
skygp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6.寫著「祝妳幸運」字樣的把手

   妳很開朗!是一個天生的樂觀主義者。妳在感情上好像從沒碰過什麼致命傷吧?!挺好的。不過我必須要潑妳一盆冷水,因為有一個致命傷存在在妳的愛情路上!妳和男友的交往是不是安穩的幾乎一成不變呢?一段沒有任何衝突的平順感情,「倦怠期」可是很容易造訪的唷!很清楚了吧!妳的致命傷就是「一成不變」。建議你偶爾換個方式和他相處,追求一下刺激,讓你們之間的感覺新鮮,重新high起來。


我好像不是如此=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14 12:11 |
白色羽翼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5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5.寫著「嘿!拉拉看」字樣的把手

   妳是不是嚮往著一場賓客雲集、熱鬧非凡的婚禮呀?因為妳是一個需要支持與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愛,當然就是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嘍!如果妳戀愛卻遭周圍所有人的制止時,妳會很想放棄,更何況如果雙方父母嚴重反對呢?要跨越這樣的阻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大的耐心與勇氣。當妳確信他是妳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時就不能逃避、放棄說服別人的努力。只要妳真心誠意,人心是一定會被感動的。



恩恩...說的很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14 14:44 |
亞倫9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寫著「這絕對是真的啦!」字樣的把手

   愛情和麵包只能擇其一時,妳選哪一樣?沒有什麼數字觀念的妳,對金錢的欲望挺淡泊的。所以嘍,麵包會是妳愛情路上最大致命傷。收支不平衡的窘境,妳一點兒也不陌生吧?只要生活突然飛來個什麼事情,就會立刻使妳陷入困境。愛情誠可貴,生活更現實。奉勸妳還是認真的想一想,對金錢摳一些,面對現實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14 22:38 |
bboy33123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6.寫著「祝妳幸運」字樣的把手

   妳很開朗!是一個天生的樂觀主義者。妳在感情上好像從沒碰過什麼致命傷吧?!挺好的。不過我必須要潑妳一盆冷水,因為有一個致命傷存在在妳的愛情路上!妳和男友的交往是不是安穩的幾乎一成不變呢?一段沒有任何衝突的平順感情,「倦怠期」可是很容易造訪的唷!很清楚了吧!妳的致命傷就是「一成不變」。建議你偶爾換個方式和他相處,追求一下刺激,讓你們之間的感覺新鮮,重新high起來。

我的確是很樂觀開朗@@ 不過我沒交男友..我是男的啊 X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23 01:20 |
baq1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寫著「這絕對是真的啦!」字樣的把手

   愛情和麵包只能擇其一時,妳選哪一樣?沒有什麼數字觀念的妳,對金錢的欲望挺淡泊的。所以嘍,麵包會是妳愛情路上最大致命傷。收支不平衡的窘境,妳一點兒也不陌生吧?只要生活突然飛來個什麼事情,就會立刻使妳陷入困境。愛情誠可貴,生活更現實。奉勸妳還是認真的想一想,對金錢摳一些,面對現實吧!

人老了絕對會想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6-02-23 20:29 |
yaochenkai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9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5.寫著「嘿!拉拉看」字樣的把手

   妳是不是嚮往著一場賓客雲集、熱鬧非凡的婚禮呀?因為妳是一個需要支持與喝采的人。得不到祝福的愛,當然就是妳在愛情路上的致命傷嘍!如果妳戀愛卻遭周圍所有人的制止時,妳會很想放棄,更何況如果雙方父母嚴重反對呢?要跨越這樣的阻礙,需要很長的時間和很大的耐心與勇氣。當妳確信他是妳今生非君不嫁的人時就不能逃避、放棄說服別人的努力。只要妳真心誠意,人心是一定會被感動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2-24 15:04 |

<< 上頁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30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