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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是法官会判强暴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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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诚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19
分享:
▼
那种人渣~~
把他阉了,那种人有损男人的尊严
不对,应该说那种人根本不值得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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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5 23:30 |
only_1109
级别:
小人物
x7
x13
分享:
▲
▼
如果是累犯
阉掉或许是可以考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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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5 23:32 |
ㄚ升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9
分享:
▲
▼
我会判阉掉 那如果是女强暴犯 怎么办?
x
0
[17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6 18:44 |
phpeople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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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
我觉得呀不要对他们太好...
先罚很重的罚金补偿.....然后再关起来再阉掉....
最后再来个死刑啰...
因为我觉得不判死刑......他们关出来还会犯罪呀...
阉掉....还是可以犯罪呀...
所以当然是死刑啰.....@@
x
0
[17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6 18:52 |
meroedes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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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都讲究人权 但是我觉得人权应该是给人用的吧!!!
像这种没人性的犯人 应该楚以极刑规范 这样才有警惕作用真正达到保护女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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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
2005-01-17 02:57 |
huajentien
级别: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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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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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惟一死刑啊!
所谓的惟一死刑系指法定刑只有死刑一种,除非有其它的减刑事由,否则法官只能宣告死刑,目前刑法里头只有一条惟一死刑的规定,列举如下:
第 334 条 犯海盗罪而有左列行为之一者,处死刑:
一 放火者。
二 强制性交者。
三 掳人勒赎者。
四 故意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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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5-01-17 14:11 |
顺顺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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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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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要用重刑才行~不然新闻不时都有强爆犯出现~就是大家都不怕才会犯案!!最好是把"去势"的新闻报出来让大家作个警告~不然去关终生的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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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楼]
From:台湾 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5-01-17 15:37 |
Markcosa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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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要死刑溜
哈哈
没有什么悔过不悔过的机会啦
让他去监狱也是更惨而已
基于仁人之心
还是送他去西方极乐比较实际
什么 ? 极乐 ?
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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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5-01-17 16:23 |
semhome
级别:
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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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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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让他尝试看看被强奸的感觉,拿东西捅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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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8 15:41 |
affeer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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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难决定.........
有些是十恶不赦
有些却是被仙人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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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5-01-18 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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