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8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ui553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刑訴法>>選擇題
1. 關於裁判的規定,何者錯誤?   a. 判決除有特別規定,應經當事人言詞辯論,裁判則無須經當事人言詞辯論。 b. 被告拒絕陳述,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答案B。 A哪裡錯呢?

2. 下列何種判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30 18:02 |
susan20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答案應該A錯吧..錯在裁判這兩個字 應該改為裁定
2.我覺得考題是在問你"判決確定後哪一項不得再起訴"><
3.對 大使館屬治外法權 沒有審判權
說錯還請大大指教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31 23:15 |
yui5534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一題我打錯題目:

關於裁判的規定,何者正確?   a. 判決除有特別規定,應經當事人言詞辯論," 裁定 "則無須經當事人言詞辯論。 b. 被告拒絕陳述,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答案仍是B,題目上是裁定,所以是題目錯了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2 11:01 |
sdfish2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第一題的答案應該是(B)沒錯!!

(A)"裁定"則無須經當事人言詞辯論

原則上形式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之,有例外,刑訴第 222 條

(裁定之審理)裁定因當庭之聲明而為之者,應經訴訟關係人之言詞陳述。為裁定前有必

要時,得調查事實。

(B) 要經由陳述,才能逕行判決~~

應該是這樣吧..如有錯誤,請大大們指導,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嘉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2 14:12 |
TJQAZ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意見:
1.判決除有特別規定,應經當事人言詞陳述。莫非沒有特別規定不用,這是除外條款,跟但書條款一樣重要。所以a是錯,b是法條一模一樣當然是對。
2.題目判決確定後,一事不再理之適用,很明顯就是經過實體審判。答案中就只有無罪是實體判決。免訴雖是形式判決但也是本案判決,問題是還是可以再次係屬法院,再下免訴判決。所以答案是無罪。
3.外使館內,有管轄權(船艦、航空機內),問題是外國人打傷本國人(保護原則),這傷害是輕罪,三年以下。實體法排除,程序法從而無審判權。

小弟意見不知對錯,僅供參考。


[ 此文章被TJQAZ在2011-06-03 15:05重新編輯 ]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2 14:53 |
qqmanko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yui5534 於 2011-05-30 18:02 發表的 <<刑訴法>>選擇題: 到引言文

3. 我國人甲於駐我國的A國大使館內遭A國人乙打傷,甲欲對乙提傷害自訴,若自訴未駁回,法院應為何種判決?
a. 管轄錯誤 b. 不受理 c.有罪 d. 免訴
答案B。 這題我國對乙沒有審判權嗎? 

題目是本國人甲,在本國的駐外使館內遭A國人乙打傷,
只要依第3條屬地原則,不是即有管轄權了嗎?自訴未駁回就必需下實體判決,應該是c吧


法學討論,本就無一定之答案,相互討論才能截長補短
我是剛踏入的新手,請多多包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6 01:09 |
susan2011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國家為保護駐外使館官員或其家屬通常都有互惠協定 因此我國對國境內之他國大使館無管轄權(對駐外國的我國大使館有管轄權) 當然無審判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6 10:0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0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