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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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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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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行政法--繫屬效力
行政法

1.訴願人提起訴願後,不論訴願是否合法,有無理由,管轄機關皆應受理,是為訴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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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19 23:24 |
yangleg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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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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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決定分為二種
1.程序上的決定
  §77不合程序.不受理

2.實體上的決定
  訴願無理.駁回.
  有理.撤銷或變更.

這裡的繫屬效力
指的是實體方面

要先審查程序.沒問題的話
再來審查實體
才是''不論訴願是否合法,有無理由,管轄機關皆應受理''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亞太線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19 23:45 |
peterlin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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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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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0 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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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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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yanglegend 於 2011-05-19 23:45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要先審查程序.沒問題的話
再來審查實體
才是''不論訴願是否合法,有無理由,管轄機關皆應受理''

表情

??太久沒摸書,感覺怪怪的
合不合法,不是程序嗎??
再者繫屬效力,不是經提起就繫屬於上級機關,目的不是要上級機關作審查,進而規範避免下級機關違法或失職,也避免上下機關相護包庇欺負人民,從而有行政訴訟再加以牽制。

小弟感覺,不要當真!!!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3 1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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