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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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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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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法緒!!!
1.下列憲法機關的關係中,何者彼此間不具有組織人事上民主正當性之連結?
   A)總統與行政院
   B)總統與立法院
   C)立法院與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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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4 19:07 |
ii8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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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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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Amanda1h 於 2010-06-24 19:07 發表的 法緒!!!: 到引言文
1.下列憲法機關的關係中,何者彼此間不具有組織人事上民主正當性之連結?
   A)總統與行政院
   B)總統與立法院
   C)立法院與監察院
   D)立法院與考試院                          ANS:(B)
Q:請問這題問題是什麼意思,答案為什麼是B?

2.何謂獨資商號?

3.何謂保證人地位?

4.聯帶債務人中一人,受判決確定敗訴,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對於其他債務人之效力如何? ANS:不生效力
Q: 為何不是同樣有效???



1.B
A.行政院長是總統任命
B.各自靠選舉當選
C.監察院長(還有大法官)經總統提名後,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D.考試院長經總統提名後,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2.網路解答
獨資:獨資係由經營者個人獨自出資,依商業登記法規定,向各地之縣(市)政府辦理商業登記,請領營利事業登記證。◎優點:獨自經營運用自有的技能與經驗,可全盤掌控企業之各種營業活動,活動力精緻輕巧,可隨市場脈動調整營業方向及腳步,決策執行力高,資金需求較低。◎缺點:企業規模狹小,資金能力不足,市場經濟變幅較大時恐無法適應,決策過程無其他股東可供商議,常流於獨斷獨行;當營業狀況大好,必須擴大經營規模時,常無法有資金挹注,造成經營瓶頸、失去商機或週轉不靈。再者,因獨資並未具有法人資格,若必須融資時,金融機構需視經營者之信用能力,評估是否貸放,所以經營者必須承擔營運所需之一切資金,且獨資之經營者依法必須負無限責任,故經營壓力將隨事業壯大而加大,同時無法改組為公司組織,其發展將受到相當限制。



若以組織型態來分類的話,獨資是比較適合小型商店及個人工作室的營利組織型態;最常適用於餐飲店、花店、藝品店等小型商店或攝影工作室、音樂工作室、舞蹈工作室等個人工作室。

綜言之,若所投入資金不多,依個人技術或經驗可獨當一面者,未來經營規模不可能太大,以獨資之組織型態成立為佳;反之,若有2人以上合作關係,應儘量以公司組織型態經營,至於選擇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則應視合夥人員多寡衡量,相信大家均會有一個很好的抉擇。


3.債務未依約定履行時,保證人要負起債務責任

4.我記得印象中只規定為有利益判決時,才會擴張。所以題目中要改為勝訴判決才會同樣有效。(印象模糊僅供參考...表情)


問與答之中,不清楚的觀念,就要繼續追問,直到完整且清楚,一勞永逸。
學習嚴禁一知半解,似是而非。
給所有網友:沉默不語是雙輸,踴躍發表是雙贏。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24 2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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