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31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竹林中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法緒]刑法選擇題問題
請問前輩
1.甲不小心砸壞乙的電腦,則:
  a.甲犯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11:04 |
ddtk0617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鮮花 x1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毀損不罰過失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15:06 |
forme82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您好!小妹淺見~刑法第12條後段"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而刑法第354條的毀損器物罪並沒有處罰"過失"所以甲無罪 表情
而為何不成立侵權是因為甲主觀並沒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他人之物,
題目講的很清楚"甲不小心砸壞乙的電腦"甲為過失,所以答案b,不成立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0-05-05 15:08 |
冰咖啡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竹林中 於 2010-05-05 11:04 發表的 [法緒]刑法選擇題問題: 到引言文
請問前輩
1.甲不小心砸壞乙的電腦,則:
  a.甲犯過失毀損罪 b.甲犯侵權行為罪 c.甲犯不純正不作為 毀損罪 d.甲不犯罪--------ans: d

請問為什麼是d,不是a或b

1.為什麼不是a,因為毀損罪不罰過失,所以沒有過失毀損罪。
2.為什麼不是b,因為沒有侵權行為「罪」。
3.為什麼不是c,因為「不小心」跟「不純正不作為」沒有關係。
4.就是我囉!


在人生的開端與結束,我們全然依賴他人的照顧,
為何在人生的中途我們卻疏忽了對他人的關懷--達賴喇嘛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5-05 15:1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4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