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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rosecutor 于 2010-03-22 01:13 发表的 这题的考点是啥?: 甲酒后驾车, 不小心撞倒人,之后逃逸,乙经医院诊断只是轻伤。 甲除了185-3、284、185-4是一定要写的之外,另外294是否须要论述,又或者着重在185-4及294之竞合及过程,也就是前面三项只是略带叙述一下,而该大量灌注花时间的是185-4及294的部分?
下面是引用 草包勋 于 2010-04-05 03:05 发表的 : 没有271间接故意不作为杀人未遂吗@@?
下面是引用 prosecutor 于 2010-03-22 01:13 发表的: 甲酒后驾车, 不小心撞倒人,之后逃逸,乙经医院诊断只是轻伤。甲除了185-3、284、185-4是一定要写的之外,另外294是否须要论述,又或者着重在185-4及294之竞合及过程,也就是前面三项只是略带叙述一下,而该大量灌注花时间的是185-4及294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