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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lu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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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请教大家有关法律的问题
今天有一对男女朋友同居,还没有订婚也就是还没有论及婚嫁,男方姓杨女方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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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8-09 13:30 |
gilligan79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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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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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在法律上并未获的我国的保障,目前只以合法结婚的婚姻关系,才能拥有法律上的效力
所以为什么大家总是认为婚姻是个保障

虽然说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或许在未来,能够推动相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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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8-09 14:28 |
錂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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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性男方不可控告对方.....因为女方只有同居.....还没结婚...女方还是自由的

同居...没有法律效果
结婚...才有法律效果

不管交往多久,只要还没结婚,不管那一方都没资格控告对方...因为交往是自由的,隋时都会分手的机会...没保障

你所提出的问题如果是在结婚中发生的话,男方是有权控诉的.

这是我的浅诉,如有不对的话,还请见谅...(....因为法条是会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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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固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8-09 15:31 |
lawrencelu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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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illigan792 于 2009-08-09 14:28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同居在法律上并未获的我国的保障,目前只以合法结婚的婚姻关系,才能拥有法律上的效力
所以为什么大家总是认为婚姻是个保障

虽然说现在同居的人越来越多....或许在未来,能够推动相关法案
=============================
谢谢您与大家的帮忙
不过我猜就算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之后会推动相关法案应该机率不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8-09 15:40 |
gilligan79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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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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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台湾的国情来说
是不太可能
但是
随着时代改变
这些都还是可能的

呵~

我是目前就读法律系的初学者
就算没有修法
但是只要获得大众的认可
法令还是有改善的空间
甚至有很多漏洞可以钻的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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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8-09 15:54 |
vito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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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情侣有结婚登记了,才算是真正的婚姻,,男方才可以提告另一位男生,妨碍家庭,或是通奸罪等等.
只有同居就不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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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09 1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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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目前我国同居男女只有在家庭暴力防治法有予以保障。
家暴可以控告,但是出轨无法可追究。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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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的信念,能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

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汝心头;
人人有个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
禅悟就是认识自心的本性,佛性本来具备,
一切现成,非由外袭,亦非他处可得;
自家有宝藏,一心即佛性,
正如空中白云,不是钉上去的,亦非悬空挂着的。
献花 x3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8-09 22:36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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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的潮流是通奸除罪化,尽量用民事诉讼来填补损害赔偿,而不是用刑事诉讼来解决!

否则刑法将被沦为报复的工具而丧失维护基本权及社会秩序的平衡地位!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2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1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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