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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rayvert 于 2009-06-01 09:49 发表的 民法-分别共有: Q1:A.B.C3人分别共有甲屋,下列何种行为,A虽未得B.C同意,亦得为之: (A)拆屋 (B)赠与房屋 (C)让与房屋 (D)设定抵押权 ANS: (B) 不懂耶!!......选项(D)设定抵押权 应有部分不是可以自由设定抵押权吗?? 选项B的答案..理由为何
下面是引用 goodbye177 于 2009-06-01 10:55 发表的 : 那请问让与房屋为什么不可以选??? 难道让与房屋也是处分行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