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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goldenaina 于 2009-04-29 15:08 发表的 : 后来我就拿一支棍子准备要打那只狗!那只狗已经瘸了...原来已经有人比我早处理了...
下面是引用 kch22467200 于 2009-04-29 22:04 发表的 : 记得以前在金门当军官的时候 每次夜间骑脚车查哨也经常被狗追的说 所以除了打狗棒之外 长统钢头皮鞋是不可少的啦 只要那只不识相的敢追上来 肯定是正当防卫 接着一声哀嚎 不过那些军犬都只是警告性的追吠路过的人 不会真的追上来就是了
下面是引用 winkor 于 2009-04-30 00:05 发表的 : 奇怪! 遇到这种问题, 那些要考【警察特考】的大大, 怎都没有声音呢? 这一看, 就知道是【社会秩序维护法】的问题, 请参看以下法条内容: 社会秩序维护法 第 70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一万二千元以下罚锾: 一、畜养危险动物,影响邻居安全者。 二、畜养之危险动物,出入有人所在之道路、建筑物或其他场所者。 三、驱使或纵容动物吓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