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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inalos2 于 2009-01-13 18:39 发表的 : 用法律人最喜欢用的三段论法呀 就是说 , 一、法律规定 例如:刑法第320条第1项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 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二、案例事实(就是把案例套进法规内) 例如:甲在图书馆念书,看到坐在隔壁的乙桌上的手机很喜欢,竟趁乙不在座位上时,拿走乙的手机, 手机为动产,而甲拿取乙的手机窃入为己,并没有正当合法事由。三、法律效果==>所以甲成立窃盗罪。 当然,这是最基本的论述,因为,开版者非科班出身,老师应该会给基本分数,当然详细一点,还有阻却违法、主观不法要件等可以论述,等有兴趣,再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