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4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AMABOY2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鮮花 x28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一般] 原來道歉還有分程度XDD
原來道歉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7 18:55 |
御晨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咕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魔術方塊, 圖片分享
推文 x92 鮮花 x26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哦...
感覺姿勢都有點不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7 19:16 |
h119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4 鮮花 x54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應該是正統的日本道歉方式吧?感謝樓主大大分享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7 19:46 |
MAMABOY2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 鮮花 x28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友寄龍輝的道歉法就是上圖的『謝罪』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i20120210120741

在日本,日文叫做どげざ,土下座是源出於古時日本貴族出巡時,平民百姓都要靠在路邊,雙膝跪在地上,把頭貼地以示敬意。後來,日本人在犯錯之後,為了表示非常歉意,通常都會跪在地上跟別人道歉,以示最深切反省。土下座這個跪,可不是一般的跪,原來大有學問的。

土下座首先要後退五步,再雙膝跪地,腳要貼著屁股,雙手八字形按在地上,頭要貼著地面,離地1cm左右。日本人相信,這是真心真意的道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7 21:27 |
我老婆是賭聖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日本真的是禮俗超多的
連道歉都可以分這麼細


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戲~
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寬頻通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8 00:04 |
數位男女177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1 鮮花 x26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禮數真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8 08:36 |
hjsws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0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道歉最主要是看誠意
不是可以由姿態來表示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7-18 09:3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89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