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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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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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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亲属篇
民法第977条
依前条之规定,婚约解除时,无过失之一方,得向有过失之他方,请求赔偿其因此所受之损害。

前项情形,虽非财产上之损害,受害人亦得请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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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3 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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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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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来试试看:

甲男与乙女订有婚约,但因乙女最后丙男结婚,新郎不是他。
于是甲男除拿回因订婚所赠与之聘金等外,终日藉酒浇愁。
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
若要人不愁,除非几莫愁,愁到最高点,心头仍挂愁。
终日以愁洗面,于是得了忧郁症。

某日甲于路上走着走着,经过一座桥,而欲轻生。
桥上坐着一白胡子老先生。他看见甲走过来,就把鞋子踢到桥下去;
并对甲说:喂,小子,帮我检鞋。
甲想,骂人是件愉快的事,找人吵个一架再死也不迟。
于是检了鞋,欲与老头吵架。
不料老头说:小子,我知道你的问题。
虽然你的未婚妻已经另结新欢,但是你可以基于忧郁症的理由,依照民法977条第2项向他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甲一听,心生一喜,马上接着问:真的吗?
老头接着又说:不过有二件事情你要注意。
第一:请求的赔偿,只有你可以主张,就算是至亲也不能帮你主张。
第二:如果有别人帮你请求赔偿而你的未婚妻已经答应赔偿,或你已经向请求法院请求时,这个赔偿金就可以让其他的人就可以领。
甲听完,于是就带着愉快的脚步回家了。
从此过着幸福快了的日子。


~~~~以上纯属小的胡说~~~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4-24 09:12 |
ive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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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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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fa的解说
还运用了留侯论中的张子房遇到 圯上老人的故事
说明很清楚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24 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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