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55420
|
分享:
▲
▼
1.您祖父名下有几个直系血亲,祖母是否健在? 2.光有印鉴证明,依实务仍未构成表见代理.身 分证没在他那吧! 授权书也未签立! 3.背信我比较有疑虑,因为你们跟你叔叔就土地部分 似乎没打算要让他处理,不是吗?但若他登记在他名 下,或有320第2项之适用,虽然他也是共有人之一. 4.另印鉴证明不归还,或有335侵占罪之该当可能性. 因为你们当初只委托他保管,他有返还的义务.若他 私下签立委托书,或有违造文书及诈欺取财之疑虑. 5.谁通知你们的,找他不就好了吗?
听你这样说 似乎继承人有数个 我并不清楚 你们是公同共有或分别共有 或许有土地法34-1的适用 先问清楚吧
如果可以采多数决 那有没有你爸的答应 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 背信应该不成立吧 印章不还部分可能有侵占的可能性 可以参考一下柏大的回答 他的比较精确
[ 此文章被26955420在2011-04-17 23:43重新编辑 ]
|
|
x0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1-04-17 02:48 |
|
|
春之柏
|
分享:
▲
▼
1、祖父死亡 则会有遗产继承及分割的事实发生,有遗产税的报缴. (但若死亡时间发生在日据时代,依当时法律规定) 2、但若未遗产继承及分割,则土地登记应还是贵祖父名字,若有土地分割则其继承人(祖母、子女等人共同持有,或分别共有.),则地政查得到名字.另外地价税部分,也可以查到.若是农田,可能不课税.不过,问一下亲友,应可以查到事实如何. 3、死亡者有户政的除户证明,可以去户政问一下.若有则可得知祖父有多少子女及配偶? (不过,很奇怪是贵父应知道其兄弟姊姝及母亲),除非有其他例外. 4、猜想的是,贵祖父死亡后,土地一直未处理(分割),目前依然在公同共有,才有如上的要印章办买卖的事.不然如有土地所有权分割登记,则贵父亲应知自己有土地的. 5、最后建议是这种事,问一下亲友,或一起去地政机关查询即可.(亲友中不可能没有人没有土地资料的),查出来后办分割登记.(或许当时也没有报遗产税,早就逾核课期间,不课税了) (原则上,继承是应报税,后才能分割,登记土地所有权后,才能卖的) 应查明: 1、土地现在的名字是谁的?祖父的则尚未办继承登记. 2、土地是继承人公同共有,则有贵父亲的名字,但没有持分. 3、土地已办好分别共有登记,则有贵亲的名字,且有持分比例. 然后,再去问明,印鉴的事.
|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
x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7 08:09 |
|
|
春之柏
|
分享:
▲
最差的是, 1、经查证后,确有祖父名下土地数笔, 2、但现在的土地登记上并非前开三种情形. 3、发现出现其他人的名字.但贵父亲却不知情,则土地被盗卖了. 4、去问现在(他人)土地所有人如何取得土地,有无契约书,就可以知道谁卖的,如何卖的,有没有用到贵父亲的印鉴证明.(一般除了印章外,还要核身分证,身分证没有给吧!) 这是你标题所下的意思.只是要先经查证后. 5、接下来打撤销之诉.或打侵权行为损害赔偿之诉,当然可以打侵占罪、诈欺罪、伪造文书.(找律师了)再打之前先要保全行为(假扣押、假执行).
|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
x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7 08:22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