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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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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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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70條 不利益變更原則!?
16年殺2女友 男改判死 當庭愣問「我還判無期嗎」 旁人冷答「不 死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222/143/2jfsz.html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370條
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

於此,怎還能改判死刑?

新聞內容如下:
【賴心瑩╱台北報導】男子吳敏誠十七年前殺害女友被判刑,出獄後與女子黃瓊瑤交往,去年十二月他不滿黃女執意分手,持槍衝到女友任職的華盛頓兒童托育中心談判,雙方一言不合,吳男竟行刑式朝黃女頭部開槍斃命。一審判吳男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認定他視人命如草芥,昨改判吳男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在押的吳敏誠昨被提訊出庭聽判後,怔怔地轉頭問隔壁一起聽宣判的另案被告說:「我還是判無期嗎?」對方冷淡地告訴他:「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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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23 03:24 |
xox789uo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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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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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2件案子,應該不是第二審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行政院研考會 | Posted:2010-12-23 10:08 |
ii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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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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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吳男無期徒刑,但高等法院認定他視人命如草芥,昨改判吳男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是二審沒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12-23 16:00 |
ryback22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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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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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座有為被告不利益上訴的話,就沒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
或者原審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改判。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10-12-23 22:17 |
皇甫瓏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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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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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明瞭,吾人認為不如請教老師解說吧.............


yamasaki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3-09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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