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民法]-選擇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686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xbdkatee
級別:
小人物
x22
x37
分享:
▼
x
0
[民法]-選擇題
各位好!
有一些民法選擇題上的問題要麻煩大家幫我解惑,問題有點多(謝謝)
( D ) 20 甲出售A屋於乙,乙交付半數價金後甲即將房屋交付於乙,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A屋因大地震而滅失,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有重建A屋之義務 (B)乙有重建A屋之義務
(C)乙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仍須支付其餘半數價金
※感覺各個選項都說不過去,為何選擇是,那乙可不可以解除契約,依不當得利請求反還已給價錢
( B ) 40 甲男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發光並非太陽的專利
你 也可以 發 光
x
1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4-03 19:01 |
brabus1518
級別:
初露鋒芒
x2
x27
分享:
▲
▼
( B ) 39 下列何者屬於不要因行為?
(A)房屋租賃契約 (B)房屋移轉登記 (C)土地買賣契約 (D)機車使用借貸
我認為
是d
x
0
[1 樓]
From:台灣億聯科技 |
Posted:
2010-04-03 20:12 |
sudehui
級別:
初露鋒芒
x1
x398
分享:
▲
( D ) 20 甲出售A屋於乙,乙交付半數價金後甲即將房屋交付於乙,在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前,A屋因大地震而滅失,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有重建A屋之義務 (B)乙有重建A屋之義務
(C)乙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D)乙仍須支付其餘半數價金
※感覺各個選項都說不過去,為何選擇是,那乙可不可以解除契約,依不當得利請求反還已給價錢
個人見解:當債務人「交付」後,危險之責任即移至債權人,故即使未辦妥所有權移轉,乙依然須負「危險之負擔」!
( B ) 40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甲死亡後,乙、丙、丁為遺產分割,乙分得房屋一棟,丙分得土地一筆,丁分得股票,各價值300萬元。惟於遺產分割前,乙所分得之房屋,因地震毀損,價值僅存150萬元,則乙可向丙、丁各求償多少?
(A)25萬元 (B)50萬元 (C)75萬元 (D)100萬元
※這題該如何算?
個人見解:乙、丙、丁為平均甲之遺產,故原遺產為900萬,但地震後損失150萬(原房屋300萬,僅剩150萬)。在遺產分割前、地震後,乙、丙、丁為公同共有遺產,故就剩餘750萬,平分三人,每人分得250萬。
而丙、丁原分得遺產300萬,故尚須給乙各50萬元!
( C ) 48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子女丙、丁二人。丙、丁均無子女。丙因細故,竟持刀殺甲未遂而被判刑。其後,甲、乙、丁相繼死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僅對甲喪失繼承權 (B)丙僅對甲、乙喪失繼承權
(C)丙對甲、乙、丁均喪失繼承權 (D)丙對甲、乙、丁均未喪失繼承權
※(依民法第 1145 條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為什麼連他可以繼承其兄弟姊妹的繼承權也喪失?
個人見解:
依民法第1138條,甲、乙、丙、丁互為「應繼承人」,故當丙殺害甲時,甲不僅符合就丙之被繼承人,甲也符合乙、丁之「應繼承人」(因甲非自然死亡,若甲未被丙殺死,有可能繼承乙、丁之遺產),故答案為c!
( B ) 39 下列何者屬於不要因行為?
(A)房屋租賃契約 (B)房屋移轉登記 (C)土地買賣契約 (D)機車使用借貸
※要因?不要因?從何判斷?
個人見解:
所謂:「不要因」行為,乃指「無因性」!物權行為「為無因性」;而債權行為「為有因性」!
故此題答案b,為物權行為!其他選項皆為債權行為!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x
4
[2 樓]
From:台灣台灣大哥大 |
Posted:
2010-04-03 22:29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07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