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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台湾] 向父母租屋抵税 须证明真伪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将生活费包装成「租金」形态,申报扣抵所得税行不通了。财部表示,民众向父母或亲属承租房屋,纵使有租赁契约与给付事实,若无法举证租赁真伪,仍无法列报一年12万元租金扣除额节税。

财政部台湾省南区国税局近日查获一宗案例,辖区内的纳税人甲办理94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时,列报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额总计12万元。但税捐机关查核发现,甲是向母亲承租房屋,且只租一间房屋,认为与社会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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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10-02-01 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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