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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pii4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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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治]98年普通考试--5题不了解问题....请高手解答!感激不尽
请高手指点以下疑问: 感激阿!!!!!!!!!!!!!!!!!!!!!!!

请问
1.省谘议会咨议员为政务人员,应与行政院长同进退

请问这句描述为何错误?
省谘议会咨议员的确是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属于政务人员吧?但他有任期3年.....

(C)2.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权利关系的四种连续型态中,何者地方分权程度最低?
a权力转移b地方分权c分工性地方分权d联邦主义

请问为何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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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yamapii49520在2009-12-23 08:4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22 21:18 |
dance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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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下列叙述,何者有误?
(A)省谘议会谘议员为政务人员,应与行政院院长同进退
(B)省政府委员为政务人员,应与行政院院长同进退
(C)省政府委员、省谘议会谘议员均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
(D)省政府委员无任期保障、省谘议会谘议员有任期保障

道友是问98年的普考题吗??
这题的答案是(A)没错呀
题目是问"何者有误"
省谘议员虽为政务人员,但有任期保障,故不随行政院长同进退呀

(C)2.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权利关系的四种连续型态中,何者地方分权程度最低?
a权力转移b地方分权c分工性地方分权d联邦主义

这题雪是这样想的~~也许可以提供参考
联邦主义--参考美国的联邦制,为州权主义者,非常强调地方分权
分工性分权--分权之目的或是性质仅止于分工,意即地方为中央的功能部门,仍然得听从中央的指挥监督
权力移转--可能是中央藉由法律或法规将权力移转给地方,像我国现在这样
地方分权--这个雪就比较不会想意义,只是直觉


3.4题~~雪也在模糊中~~帮不上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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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22 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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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题,小的也无把握,只是提供个人见解,提供讨论,容有错误,合先叙明 表情

3.国家对地方自治团体之违法行为,得权衡违法程度之轻重及采取监督措施后可能之影响,决定是否以及如何采取行动.此自治监督原则,谓之:
a.便宜原则c比例原则

所谓便宜原则乃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法上之义务行为,有以纠正或劝导较之处以罚锾更具有效果者,或对于其情节轻微,认以不处罚为适当者,明定由行政机关按具体情况妥适审酌后,得免予处罚,俾发挥导正效果。(参行政罚法草案说明)。
以下为个人见解:亦即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法上之义务行为,得权衡情况,选择适当的行动,及决定是否采取行动。衍生在行政法上则为选择裁量原则及决定裁量原则。

至于所谓比例原则,系指手段与目的必须合乎比例。亦即采取行政行为时,应考虑适当性、必要性及衡量性原则。以下为个人见解:因此比例原则为采取行动时,所受之原则限制。

(B)4.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间的关系 当中央机关依法规将权限,职掌内之部分事项,委予地方机关,并以委受机关名义行之,谓之:
a委托b委任

1.委任之意义:委任又称权限委任,系指有隶属关系机关间管辖权之变动。参行程
2.委托之意义:委托又称权限委托,指无隶属关系机关间管辖权之变动。参行程
3.委办之意义:所谓委办,系指地方自治团体依法律、上级法规或规章规定,在上级政府指挥监督之下,执行上级政府交付办理之非属该团体事务,而负其行政执行责任。参地制

以下为个人见解:如上述,上级政府与地方自治团体只有委办关系,并无委任与委托关系。因此本题中央机关与地方机关间之关系,应指为有隶属关系机关间管辖权之变动,为委任关系。
又委任与委托以受任机关或受托机关之名义执行,并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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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09-12-23 03:00 |
yamapii4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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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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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我把答案补上去了....抱歉昨天打字时漏掉   ...........所以才不明白为何不是比例原则 不过看2楼回覆的便宜原则定义 稍稍有点明白, 非常感激你们!!!!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2-23 0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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