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530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nsu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97年地方特考錄取2,168人
97年地方特考錄取2,168人
【2009/3/5更新】

97年12月20日至22日舉行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定於3月6日中午12時榜示,本項考試共錄取2,168人,錄取率3.80%。
考選部長楊朝祥表示,地方特考係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試務複雜度高,自民國63年首次舉辦考試以來,考試規模日益擴增,已成為地方政府機關用人取才之重要管道。本項考試計設置三等別103類科(三等考試50類科、四等考試41類科、五等考試12類科),報考人數84,537人(三等考試21,012人、四等考試25,748人、五等考試37,777人),全程到考57,023人(三等考試12,617人、四等考試16,314人、五等考試28,092人),錄取2,168人(三等考試962人、四等考試831人、五等考試375人),錄取率3.80%(三等考試7.62%、四等考試5.09%、五等考試1.33%)。楊朝祥表示,經統計各錄取分發區各類科錄取情形,除部分類科因應考人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致無法足額錄取外,餘均可滿足用人機關需求。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應考人可利用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或電腦語音系統查榜(網址:http://www.moex.gov.tw;語音系統服務電話:02-22363676、22363787),亦可使用行動電話預約及查詢考試榜示結果。另為提供應考人快速便捷的查榜服務,本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並洽請考試院、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於放榜當天提供網路刊登錄取人員榜單之服務,應考人亦可至前述機關網站閱覽錄取情形。至成績及結果通知書將於榜示後3天內寄發。應考人如欲複查成績,應在榜示之次日起10日之內,檢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與回郵信封,以書面(申請書以應考須知所列或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為民服務」網頁下載)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提出。


資料來源:考選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5 17:32 |
FUKU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5 鮮花 x9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要放榜了嗎?好緊張


找方法、靠自己、努力做、做一輩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3-05 17:38 |
win168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真的超緊張的唷

我對自己有絕對信心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3-06 01:49 |
Alyson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9 鮮花 x69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已經有名單出來了!
在公職網的考情討論區內!
明天早上不知道會不會被砍?


只有忙碌才能讓自己更充實!
只有忙碌才能讓自己更成長!
期待自己可以更成長
期待自己能一步一步達到自己的目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3-06 01: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6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