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第一點我已經在另一篇文章回覆了 所以不再重複
第三點則又是派別的問題了 對我來說 流年或大運與命局合而化不化 看的是流年或大運的天干或地支的兼參考該化神在該流年或大運柱的12運 我是覺得運跟命有絕對的關聯性 但是還是應該分清楚 分開來論 流年或大運的合化應該要看流年或大運的天干地支 否則有某些命局 再怎麼化也都是只對自己有利的化神
再來說第四點 此命造的喜用是印星 主要功能是傷官配印 當然有效發揮的範圍是在學術方面會比較明顯 至於程度照其用神的情況 和大運好運的長度 做到局長還是有可能 部長恐怕是不太可能了
最後就是最麻煩的第二點了 首先我所說的喜用 就一定是行運的喜用 我認為命局的喜用當然必須跟行運的喜用一致 否則就算取出了命局的喜用在行運中並無實用性 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當然 這又是另一種自由心證 我到是覺得說所謂的命局喜用可以把他看成可使命局的極限可以到那裡 未來的發展性延伸性可以衝到那裡(也就是說 同樣好運的人卻因為命的等級.好壞而有所差別 同樣的好運 超好命的人或能賺上千萬 好命的或有百萬 命不好的恐怕只有十來萬)
至於我的論命法裡 偏財是否為喜用 代表的是父親對自己有助力與否 若要論父親的發展性 則必須看在該命局的環境中 對偏財來說是否具有發展性(就是說在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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