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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00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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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再来一题BUG法绪
Q:甲夫与乙妻离婚后,乙与甲之父丙结婚,乙、丙之婚姻效力如何?

答案是:无效

查民法第971条:婚姻关系因离婚而消灭

既然已经没有姻亲关系了,那为甚么会无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8-02-29 21:51 |
arhor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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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再去看一下
同法第983条第一项及第二项

第 983   条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一 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二 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
  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

这样就有完整的观念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9 22:11 |
yggam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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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另参民983条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缗:
一.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二.(略) 
三.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
本题的乙妻虽与甲离婚,基于本条的规定,仍不能和甲之父丙结婚.


秋风日渐远
冬阳照落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29 2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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