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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酒駕最高罰15萬 明起大執法
酒駕最高罰15萬 明起大執法
聯合新聞 更新日期:2008/01/03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07:30

明天起刑法公共危險罪處罰酒駕最高罰金提高到十五萬元,警政署通令各地警察單位明晚全面取締酒駕,也呼籲駕駛人「醉不上道」,以免受到重罰。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長陳銘政表示,雖然警政署規定大執法時間是明天晚上六點之後,但台北市各分局明天凌晨零時起的巡邏警網就會機動路檢、酒測。配合新法生效日,明晚六時至五日凌晨三時,警政署要各地警察自行規劃至少同步執行三小時擴大取締酒駕勤務。

警政署表示,新修正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對酒駕提高處罰,對象是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五五毫克或酒駕肇事,觸犯公共危險罪經移送者;以往刑法對這些人的處罰,絕大多數比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未達零點五五毫克者的行政處罰還輕,形成「喝越多,罰越少」的怪現象。

警政署統計,九十五年全年警察機關移送四萬六千多件酒駕公共危險罪,其中約三分之一獲得緩起訴,其餘被判刑者多半是六月以下徒刑或拘役、可易科罰金;真正被判六個月以上徒刑坐牢的,只有五十七人。易科罰金者中,有兩千多人沒有錢還是被關。

反觀酒精濃度零點二五毫克以下者,不但得繳好幾萬元罰金,還現場扣車、扣駕照,罰得比刑法快又重。

警政署認為,新法將可導正以往觸犯公共危險罪者處罰比行政處罰輕的怪現象。

【來源出處】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3/2/r5e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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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3 18:08 |
cwt30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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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真的罰的很重.尾牙將至大家還是開車不喝酒比較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3 18:46 |
lolo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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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加重罰則
畢竟大家應該養成喝酒不開車的習慣才是
要喝酒那就坐計程車回家吧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3 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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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wt307於2008-01-03 18:46發表的 :
這下子真的罰的很重.尾牙將至大家還是開車不喝酒比較好.
加重罰款是應喝酒開車的朋友來做的 表情
沒關係要喝酒的人通通包計程車 表情


下面是引用lolo1122於2008-01-03 20:01發表的 :
我贊成加重罰則
畢竟大家應該養成喝酒不開車的習慣才是
要喝酒那就坐計程車回家吧
我也讚同加重罰則不過愛喝酒的人可能會感到不滿 表情
喝了酒叫計程車來坐或許也能為計程車司機帶來商機 表情


[ 此文章被達人奇兵在2008-01-04 13:52重新編輯 ]


寬心待人 輕聲細語 做事細心 規規矩矩
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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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1-03 2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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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越高越好,要死別牽拖他人,
看能不能一次罰個50萬以上。


天上星多月難明
地上人多心難平
是非曲折終有論
善惡到頭須現形
獻花 x1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4 02:32 |
小室哲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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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講重點,我就沒肇事的話,就花6萬就好,
拒測,這點有改嗎?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01-04 02:59 |
lmjlmjlmj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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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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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改成除了要罰15萬外
車輛沒入 駕照吊銷
半年或一年後才能再考取
不然對有錢人根本不痛不癢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35278
獻花 x1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1-06 15:39 |
我真的姓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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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沒入,那這樣該車主之後領回車輛是不是也要付一筆管理費呢?!
雖然說政府應該有多餘的地可以停置這些被沒入的車輛,但是還要安排管理人員等相關經費。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7 17:32 |
eric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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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似乎還不過多!
要救回一條人命都不只這個價了!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7-16 09:38 |
r02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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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開車害人害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8-10-28 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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