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4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iunyao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77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燒錄] 關於APE的介紹、播放及製作
ape的基本知識:
1、為什麼要ape(簡單來說ape就是能夠提供最高質量的音樂文件)
(1)CD文件的獲得:
早幾年大家有個錄音機聽聽磁帶上的音樂就覺得不錯了,現在有大量的CD與DVD,聲音效果比磁帶不知道要好到那裡去了。但是,CD上的音樂在windows中是不能夠直接認出的,不能夠直接拷貝到硬盤中(其它的格式windows是可以認識的,比如數據文件,VCD,DVD等,惟獨CD是不能夠直接認出的)。所以,為了把CD上的歌曲拷貝到硬盤中,就需要專門的軟件來實現,這被叫做抓軌,有很多軟件可以實現這個功能,最常見的、大家認為最好的、就是EAC(EAC.exe)這個軟件,經過抓跪出來的音樂是以wav的形式保留在硬盤中。
(2)壓縮:
當把CD上的歌曲拷貝到硬盤(即抓軌)以後,這個最原始的文件(WAV)通常是很大的,比如一盤CD上的音樂,就是700M左右,如果把它分離成每首歌曲,那每首歌曲文件的大小在20——60M。這樣大的文件即佔用硬盤空間,也不適合在網上進行傳遞。所以,通常要把這個原始的大文件進行壓縮。其壓縮方式有多種,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沒有損失的壓縮,比如用猴子(monkey.exe)這個軟件就可以實現,它可以把這個原始的音樂文件(WAV文件)壓縮到原來大小的50——60%,文件格式是APE。
另外一類壓縮方式叫做有損失的壓縮,優點是可以把文件壓縮得更小,比如比ape文件還要小1倍以上,常見的音樂有損壓縮形式是MP3。但缺點是聲音質量下降,一般,文件被壓縮得越小,聲音質量就越差。
(3)網上傳遞:
顯然,由於網上下載被網速度限制,所以越小的文件,就越容易在網上進行交流。再就是FTP的空間也有限制,對於資金不夠的網站,他們通常只能夠提供MP3等。如果能夠提供ape的形式的話,其聲音質量是最接近原始的CD的。也有人把從網上下載來的ape文件刻錄成CD。但是,最好不要把MP3這類有損失壓縮的音樂文件去進行刻錄,因為這樣刻錄出來的音樂,效果不好。
(4)ape文件的播放:
如果在電腦的硬盤上播放,你只要安裝winamp或者foobar2000這樣的軟件以後,就可以直接進行播放。
特別是foobar2000效果很好,你從這裡: 下載這個很小的軟件(選取installer這項下載,可以支持各種版本的windows,還支持各種聲卡,包括ac97軟聲卡),安裝到你的硬盤中,不需要做任何設置,就直接可以播放ape格式的音樂了。你只需要對你想聽的那首歌曲用鼠標進行雙擊,就可以放出最高質量(最接近CD)的音樂。
APE相關常見問題FAQ 

1。如何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人要活在當下....才是最幸福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20 23:48 |
andyf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7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介紹真清楚!收穫不小!!
可以開始來做自己的APE了。
感謝指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網絡 | Posted:2004-12-21 10:35 |
公雞掰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可否提供一下那些連結呢?


[glow=255(寬度),blue(顏色),1(邊界)]
曾經有一份超酷的帖子被我看到
可是我沒有回帖
當我Search不到它時
才後悔莫及
如果上天再給我一次機會的話
我一定要說三個字
我回帖
如果非要加上一個數量
我希望是
一萬篇... [/glow]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2-11 20:5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11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