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9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2dxoular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不表現出來的愛是不真實的
當你要去拜訪你女朋友的父母時,是否會猶豫不決該不該送禮呢?

我認為帶禮物去才是正確的,因為帶禮物去拜訪他人是應有的基本禮貌,而且這也是顯現那人肚量的基準。

對於愛這件事,『變愛的愛』也好,『親子之愛』也好,所謂真正的愛就是只要是為了對方,即使連自已的生命都可以犧牲,其中親子之愛便是如此。

在一艘滿載人的船上,無論如何一定要減少人數,否則船就會沉下去時,父母就會留下孩子而往大海中投身而去,就是這樣的道理。

在生日當天收到男朋友送的非常漂亮的鑽戒,如果當妳得知那鑽戒是花了他三個月的薪水買來給妳的話,妳一定會很感謝他吧!總對,『愛』不僅止於口頭上的言語而以,伴隨著具体的行動表示更能夠加強愛意。

這麼說來,似乎稍現實了一點,其實並非如此,雖然基督教有句話說:「愛是不能以物品來証明的」佛家也說道:「慈悲不是施捨東西。」然而,耶穌和他的門徒們也是把好不容易拿到的五塊餅分給了五千名的群眾,而佛教的布施也不只是心而以,而是把自已所有的東西也給對方。

還有,在送人東西時,必須要送能包含自已心意的東西,不是說貴不貴重的問題,而是能否包含自已的心意。能夠這樣的男性不單會受人喜愛,而且出社會後一定會成功的,不是嗎?



【心得感想】

說得再多也沒用、愛是要用行動來表示的


[ 此文章被2dxoular在2006-02-22 03:5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2-22 03:15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2dxoular於2006-02-22 03:15發表的 不表現出來的愛是不真實的:
當你要去拜訪你女朋友的父母時,是否會猶豫不決該不該送禮呢?

我認為帶禮物去才是正確的,因為帶禮物去拜訪他人是應有的基本禮貌,而且這也是顯現那人肚量的基準。

對於愛這件事,『變愛的愛』也好,『親子之愛』也好,所謂真正的愛就是只要是為了對方,即使連自已的生命都可以犧牲,其中親子之愛便是如此。
.......


我覺得有時候心意最重要啦
禮物倒是幾次啦
因為有時候心意並不代表禮物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6-01 16:4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224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