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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强制险可申请理赔,肇事逃逸可申请
昨天去客户那. 客户骑机车,被小货车撞倒.左小腿骨折 但,该肇事者,郤逃逸了. 后来,受伤的住院共花了6万多元. 客户只能很无耐的,抱怨又受伤,又无法得到理赔. 听完,提醒他,可用自己车的强制险去理赔. 但要向警察局,补申请交通事故证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车的产险公司申请,就OK了. 而正式收据只有一份. 没关系,强制险的理赔免正式收据.只要在影印本收据上有盖上医院章.这样就可以了. 整理一下 政府强制险包括140万死残理赔,和20万的意外门诊或住院理赔. 而要申请肇事逃逸20万的意外住院门诊理赔. 请准备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证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医院的收据,可用影印本,但要医院盖章 3.向自己购买的强制险,产险公司申请出险. 政府强制险的用意,就是为了万一肇事者逃逸,受伤者不会求偿无门,所以自己的权益,自己要争取.. 想到客户愤愤不平的说,警察当时只丢下一句话:"您较衰". 而警察也不会主动提醒受伤者能自己申请理赔.? u会说风凉话. 唉...希望这些警察都能更专业点. 强制责任险,若对方车跑了.我们的车体是不能要求由己方的强制险理赔. 因政府强制险,只负责"人"的理赔. 每一人死残上限是140万,医疗费是20万上限. 故车体部份不得要求,由政府强制险理赔. 但若您有买车体损失险(如甲,乙或丙式车体损失险) 则,对方逃跑,只要自己有向警方报案.就一样可获得自己产险公司的车体险理赔. 大家反应热烈,我再多讲一点. 万一出险时,收据多印几份(都要盖医院章) 同一个费用,至多可申请三份理赔. 第一份:原始收据交给个人寿险或团体险的保险公司(实报实销) 第二份:收据影印本,交给强制险的产险公司申请政府强制责任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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