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4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ao45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鮮花 x135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討論] 美國職棒》強森不服老 犧牲王建民
http://udn.com/NEWS/SPORT...2595.shtml

洋基王牌投手強森真的很「龜毛」,這種「龜毛」不但讓總教練托瑞覺得有點奇怪,還讓王建民的先發輪值順序受到影響。

強森前天在「地鐵大戰」第二戰被打爆,吞下本季第三敗後向托瑞反應,維持「投一休四」對他來說,比任何事情都還重要,他無法休息5天以上,一定要休息4天先發一次,才能投出水準。

托瑞對這個狀況很傷腦筋,他和投手教練史托德邁爾商量後,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暫時犧牲王建民;兩個老教練的意思很明白,一旦強森投完一場比賽,休息4天後,第五天又輪到先發,當天如果應該是王建民登板,他就得讓出位置,由強森取代,至於「王建仔」延期後,何時先發還要再研究。

強森前天輸球後,按照他「投一休四」的想法,27日就要對老虎先發,但是托瑞沒有改變調度,對老虎三連戰還是穆西納、王建民、布朗,強森將在28日對紅襪首戰登板,照常休息5天。

不過托瑞已經決定,從28日開始暫時讓強森「投一休四」,由於洋基打完對紅襪三連戰後,31日休兵一天,6月1日再飛往堪薩斯對上皇家,王建民後天投完對老虎之戰,因為這個休兵日的關係,下次先發絕對不可能「投一休四」,須視前4名先發投手的調度狀況再說。

強森對自己不能休息5天以上的解釋是:「如果是季末,休息當然OK,現在沒有操太凶,不需要休息太久。」

托瑞讓強森休息5天的想法很簡單,他已經41歲,春訓和最近都曾受傷,多休息總是好事;不過托瑞也清楚,強森根本不吃這一套,他說:「強森不覺得自己已經41歲,依然可以主宰戰場。」

強森前9次先發投出4勝3敗,其中「投一休四」的比賽有4場,戰績1勝2敗、防禦率3.73,休息5天以上的比賽則是2勝1敗,防禦率4.16,看來休息天數越多,勝投還越多。

來源:【聯合報】
遇上"老"前輩又是王牌的強森,小王當然得配合囉!這也是職場倫理吧!不過,希望有朝一日,小王也能成為大聯盟最閃亮的球星囉!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24 16:14 |
無袖男孩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沒辦法阿! 菜鳥遇上超級前輩當然要讓賢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5-24 23:19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除了老之外...還有貴...相形之下,只有犧牲便宜的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5-25 00:09 |
大東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8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反正...
投的好就繼續投..
投不好還要硬凹的話..
球迷可能飲料直接丟到場內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25 00:10 |
king1000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人家花了很多錢
一定要拿來用
不然太浪費
被犧牲了
不要想太多
還是為王建民加油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5-25 00:3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33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