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80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iunyao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77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转贴]身分与语言
杨照】

《笑林广记》上的故事:有一家人,专门喜欢说大话,讲话的时候爱用宫廷里的名称。有一天,一个朋友来访,刚好碰到了家里主人外出,两个儿子来接待。朋友一问,大儿子回答:「父王驾出了。」朋友再问那女主人呢?二儿子回答:「娘娘在后花园饮宴。」朋友听他们乱讲话,一气就走了。半路上刚好遇见主人要回家,朋友就将那两个宝贝儿子的话,转述给主人听。主人听完了,故作惊讶地说:「是谁讲这种话?」旁边跟来的仆人接话说:「是太子和庶子两个人说的。」朋友一听,怎么连仆人都用这种宫廷称呼,气得要打那个仆人,此时,做主人的连忙劝说:「卿家弗恼,看寡人面上!」

不是什么身分,却要矫情学那种语言,有时蛮好笑的,有时也的确让人听来恼怒不已。

例如说,国民党明明已经不是执政党,却去跟中国共产党签「十点共识」,共识里牵涉到很多不具执政权的国民党根本没有办法落实的事,有点好笑。可是国民党签了「共识」之后,民进党政府竟然义正辞严地大谈特谈「刑法一一三条」,检调单位还要用「外患罪」调查江丙坤,那可就让人又想笑又有点笑不出来了。因为如果按照现在他们对「刑法一一三条」的解释,那当年「北美人公共协会」(FAPA)在美国做游说,希望争取美国对台政策上的调整,也该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了?陈水扁总统还公开明白地说:「国家对外应该只有一个声音。」用这种逻辑,那当年党外到民进党反对「一个中国」,到处宣扬台湾主权、「一中一台」,有道理吗?

不是这样的人,别为了虚张声势去用那种不相称的语言。这是笑话,也是我们今天政治上闹剧的来源。在民主多元的时代,在国际NGO(编按:非政府组织)活动频繁的时代,在台湾外交困顿必须大幅仰赖民间外交的时代,用那种方式解释「刑法一一三条」怎么可能是合理、与现实相称的呢?

笑话之所以好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搞了半天,这一家人,从仆人到主人,上上下下都有同样的毛病,都爱说大话,爱用与自己身分不相称的语言。国民党把自己幻想成执政者,民进党将自己假扮成是威权时代独揽一切国家权利与国家意义的统治者。至于台联,则是搞不清楚和日本的关系中,殖民者与被殖民者间的巨大差异,也搞不清楚人家的「靖国神社」所要彰显的历史主题,以为反正自己爱怎么诠释就是什么。

唉,从乱用与身分不相称的语言上看,这几个党,还真是一家人!只是站在旁边看着的我们,该笑、该气,还是该哭呢?



     


人要活在当下....才是最幸福的!!!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08 09:46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hiunyao于2005-04-8 09:46发表的 [转贴]身分与语言:
杨照】

《笑林广记》上的故事:有一家人,专门喜欢说大话,讲话的时候爱用宫廷里的名称。有一天,一个朋友来访,刚好碰到了家里主人外出,两个儿子来接待。朋友一问,大儿子回答:「父王驾出了。」朋友再问那女主人呢?二儿子回答:「娘娘在后花园饮宴。」朋友听他们乱讲话,一气就走了。半路上刚好遇见主人要回家,朋友就将那两个宝贝儿子的话,转述给主人听。主人听完了,故作惊讶地说:「是谁讲这种话?」旁边跟来的仆人接话说:「是太子和庶子两个人说的。」朋友一听,怎么连仆人都用这种宫廷称呼,气得要打那个仆人,此时,做主人的连忙劝说:「卿家弗恼,看寡人面上!」

不是什么身分,却要矫情学那种语言,有时蛮好笑的,有时也的确让人听来恼怒不已。
.......
有时候一些身分的不同
用的语言也不一样
但是表情也是一样的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9-19 20: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51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