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维纳斯女神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情人节送玫瑰 可看但少吃少用来泡澡
玫瑰花堪称情人节的必备礼品,花草、花浴和花菜近来蔚为风尚,消基会二月针对玫瑰花的价格、标示和残留农药进行调查,希望政府机关为花材建立把关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黄怡腾呼吁,主管机关应建立花卉履历制度,促使花店清楚标示花的品种、产地、农场、施用农药种类、采收时间和保鲜日期。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于二月一日抽测台北地区的十二个售花地点,调查项目包括单枝及整束三十枝玫瑰花的价格、商品标示和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量方面,调查发现,十二件样品中有六件检出农药残留。消基会指出,民众需要先把花卉浸泡在流动的水至少十分钟,才可在去除残留农药后,将花卉入菜、入浴或泡茶。

行政院农委会表示,检出农药看似均为杀菌剂,以观赏用途来看,市面上的花卉无安全之虞,但不鼓励民众将花卉用来大量食用和泡澡。

消基会的调查还发现,玫瑰花的价格虽然品种不同,但价格差异相当大,从新台币七至三十元不等。消基会表示,消费者应多比价,购得经济实惠的花材。

消基会表示,由于花卉逐渐成为食材和入浴材料之一,消基会以较严格的食品卫生管理法检视玫瑰花标示情形,发现所有样品均不合规定,未标示品名、重量、添加物和有效日期等事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12 21:0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90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