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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險哲學
保險哲學 (很值得看)
不用太驚訝,看完這篇文章後,你重新檢視你的保單,可能會發現該保的沒有保,不需要保的保險保了一大堆。 首先,我問你,台北市最高的大樓是哪一幢?嘿嘿!不用懷疑,就是101 。
新光是什麼公司,喔!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那是一家保險公司。
如果你有到過舊金山,走過市區,你問問當地的人你所看到的最高的樓的擁有者,不用懷疑,許多人都會告訴你是保險公司所擁有的。
不僅台北市如此,舊金山如此,在世界的許多有名的大都市中最高的樓層,大多數都是保險公司所擁有。
喔!你會不會覺得有點訝異!原來這個世界當中,保險公司竟然是這麼賺錢的行業!
如果你有接觸過保險公司的營業員或是推銷員,那麼你會發現,保險公司最希望你保的是壽險。
如果你要保壽險,你會發現有許多的名詞,保完二十年,每年領回多少錢。或者是可以增值等等。
其實保險公司最賺錢的部分就是壽險了,因此這部分如果銷售愈多,營業員的獎金就愈多喔!
其實,這些都是保險公司最大的利基。
如果你有一個概念,那就是42法則,那麼你就會發現,其實,你是每年繳了很多的錢讓別人獲利去了。
什麼是42法則,那就是假設年利率是7%,那六年後你的資本就必須變成二倍。
如果年利率是6%,那麼同樣一筆錢,七年後就該變成兩倍。
如果你有這種概念的話,那許多保險公司的投資保單,你仔細想一想,其實,對於投保人來說並不是很划算的。
那麼你該怎麼投保?其實,最重要的是必須考慮自己的年紀,還有家人。當然,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
然而,有關於醫療保險的問題,大家別忘了,現在在台灣的人民,我想大概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民。
因為所繳的保費,實在很低廉,然而都可以享受到五星級大飯店的醫療享受。
(雖然不知這樣的保險可以持續多久,但是,台灣人民的醫療保障,其實以其所付出與所享有的,大概全世界許多地區的國家和人民都要羨慕死了,我相信,如果美國的大多數人民知道台灣的醫療福利的話,搞不好都會偷渡來台,想要成為台灣人!)
現在很多人在投保時,可能都會想,醫療保險該怎麼投保才划算?
由於,全民健康保險早已經將大多數的醫療保險涵蓋住了。
所以,如果你的年紀輕,那麼你在投保時,應該加重意外所造成的住院部分。
而如果你年紀大了,可能可以把疾病住院的部分加高。
通常,許多保險公司的利基是在於壽險保單。所以會有一張主契約。
個人覺得最有利投保人的是投保最低壽險保單,現在好像最低的保單都是50萬元台幣的樣子。
其實,投保的觀念應該是,一群人拿了一筆錢出來。共同承擔風險,如果有人出了風險,則讓其拿去用。
因此,保險公司的保單,真正具有這樣功用的,通常是副契約。
如果你詳細檢視各家保險公司的保單的話,副契約才是真正的保險契約。
然而,保險公司卻一定要你投保主契約。
而所謂的主契約,都是一些打著期滿領回多少,或是活著愈久領愈多的口號。
在你投保時,一定會引誘你買愈多,因為你買愈多的話,公司愈賺,而業務員的獎金愈高。
結果你可能買了一大堆保險,但是,萬一生病住院時,卻領不到任何保險金!
而我個人的想法,最有利的方式,其實,應該連壽險部分的部分都不保最划算。
然而,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有這樣的保險方式。
因此,通常我會選該公司最低的主契約的保單。
如果是50萬元的主契約,然後,保險公司很會算,投保人當然也要會精打細算。
最有保障的部分,其實,就是副契約了。通常如果你買最低的壽險後。
然後再買一些住院醫療的副契約,通常加加減減,可能剛好是最低主契約保費的一倍。
其實,如果你一年投保保費二萬四千元左右,會保的話,其實,真的很足夠了。
一年的保費二萬四千元左右!你可能會嚇一跳!怎麼那麼低!
如果你向你週遭的人隨便問一問,可能一年保費都是七萬至八萬元,我甚至聽到有的人一年保費十六萬元。真恐怖!
真的需要花那麼多錢才會有完整的保障嗎!花那麼多錢,真的該保的都保了嗎!有時候我都很懷疑。
在住院給付的部分,通常有兩種保單,一種是實支實付型的,另外一種則是定額型的。
在我的看法當中,實支實付型的保單,是一種騙人的保單。為什麼?
在全民健保施行後,民眾就醫,同樣疾病,單次住院同樣疾病的支付上限是一萬五千元左右。
如果你保實支實付型的。因為健保幫你付了大多數的醫療費用後,其實,你從保險公司領不到真正的給付。
所以,這種實支實付的保單,對大多數有全民健保的民眾來說,根本就是多餘的保單。
事實上,個人覺得那是一種騙人的保單(個人感覺,不代表真的就是騙人的保單)。
那麼,你可能會問投保什麼樣的保單對你最有利(尤其是你有全民健保的基本保險後)?
那我告訴你,最有利的就是定額型。
定額型的保單的意思,就是無論你住院花多少錢,每住院一天,保險公司固定給你多少錢。
因此,你如果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話,每住一天,一你的保額的多寡,保險公司給你一定的基數的錢作為補償。
保這樣的保險單對投保人比較公平。因為投保人有繳全民健保的保費,理應享受全民健保的保障。
而實支實付的保單,因為健保早已幫投保人繳了絕大多數的金錢了。所以,收據上的金錢是相當的少。
保這種保單的人,真的是重複投保,浪費金錢。
因此,在台灣要投保醫療保險的話,應該保定額型的。因此,最有利的,就是將定額每日給付的部分保到最高。
這時候,你會發現許多保險公司奸詐的一部份。
如果你的主契約是50萬元,這時你的住院定額給付的部分最高是2000元/每天。
如果你想將住院定額的部分弄到最高的3000元/每天的話,你的主契約可能就必須加碼到100萬元。
試想,如果你投保50萬元主契約而可以得到2000元/每天的醫療定額副約的話,
當你將保額提高一倍到100萬元,保險公司卻只給你提高1/2倍。
所以,這樣的保險契約對投保人是不划算的。
而我的建議是,你如果覺得自己的健康很重要的話,你可以再投保另一家保險公司,只要你有充分告知的話,都沒問題。
因此,如果你在二家保險公司用最低的50萬元壽險主契約買了2000元/每天的附加保單。
當然比你在一家保險公司用100萬元壽險主契約買3000元/每天,來得划算。
投保有一種基本的概念,保險非投資,如果你想藉由投保而達到投資的目的,其實,是最不划算的。
至於,你想怎麼保?其實,你真的應該要去好好研究保險公司的附加契約。
你想有充分的保障,應當是多保一些附加契約。附加契約的投保金額其實不高,然而卻是最該保的部分。
然而這部分,通常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刻意忽略的部分。卻是投保人最該研究的地方。
嘿嘿!保險就是保險,如果你把保險當作投資的話,其實,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保險公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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