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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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2010-10-04 03:35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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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下列關於公益性利益團體之敘述,何者為非?
a以促進公共利益為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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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MBY
2010-10-04 08:02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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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向政府登記為必要條件 --->向政府登記並非"必要條件" -->此選項的描述有語病
行政學(公共管理)的觀念有時候不能和現行法(律)規相連接,這是另一個很怪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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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2009
2010-10-04 15:09
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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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哭~這樣會唸到 認知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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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MBY
2010-10-04 21:19
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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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太多,把精力放在進步上面,很快會看到成功的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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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G9119
2010-10-04 23:33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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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利益團體並不等同於法人
所謂公益性利益團體是指由一群具有共同利益者所組成
以促進公共利益為目的,無特定服務對象之團體。
並向他人、其他團體或政府機關提出主張,以達成其目的。
因此近來因反對重工業污染之自救會均屬之。
該等組織並不需要向政府登記成立社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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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z
2010-10-05 15:27
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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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在寫非營利組織申論時舉例提及貢寮自救會,老師說自救會是屬草根性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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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瓏
2011-03-16 14:22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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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4F brother 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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